北碚人大任后监督首次采用负面扣分制

北碚人大任后监督首次采用负面扣分制

日期:2020年11月30日 来源:重庆人大 朱苗 周晏如

  “污染防治成效明显,环境质量持续提升,梁滩河出境断面水质从劣Ⅴ类提升到Ⅲ类,空气优良天数较2016年同期增加50天,由中心城区第六提升到第一;截至2020年10月,我区污染防治攻坚战任务整体推进率为95.2%,全市排名第一……”这既是重庆市北碚区生态环境局近些年生态环境工作的成效,也是该局局长覃林自2017年接受区人大常委会任命后,就履职情况首次向区人大常委会作报告。


  增强任后监督刚性 首次采用负面扣分制

  2020年11月25日,北碚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会场内,气氛庄重严肃。5名人大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一一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了履职情况,覃林就是其中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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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报告履职情况。


  据了解,本次会议印发的任后监督材料,除了任后监督工作整体情况报告外,还有两张表格。一张是任后监督对象的扣分表,表内设置了16个监督考核指标,采取负面扣分制,正常开展完成的各项工作不作评分,工作效果不佳的事项给予相应的扣分。第二张表是统计任后监督对象自常委会任命以来年度考核、获得奖励及所在单位获得奖励的情况表,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较全面地反映任后监督人员履职情况。

  “寓监督于支持,是人大监督工作的初衷。采用负面扣分制,是为了帮助任后监督对象,更好地去关注扣分折射出来的问题,从而加以改进,更好地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北碚区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介绍,从扣分项目上,可以让被监督对象最直观地找到其履职中存在的问题和差距。被监督对象也纷纷表示,他们将认真对照扣分项目,逐一整改落实,诚恳接受人大的监督。


  让监督有力有据 完善监督评定指标

  早在2016年,北碚区人大常委会就探索开展了人大常委会任命的有关人员任后监督,出台了《重庆市北碚区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命、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后监督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随着监督工作的不断完善和深化,2019年对该《办法》进行了重新修订,对任后监督方式、任后监督的开展、满意度测评、满意度测评结果的运用等作了进一步修改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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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碚区人大常委会任后监督工作组副组长、区人大监察法制委主任委员杨洪作任后监督工作报告。


  此次任后监督,从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执行国家宪法、法律情况;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情况;依法行政情况;勤政廉政情况;贯彻执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情况;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情况等7个方面情况、16项具体指标全面监督任后监督对象依法履职情况,既有履行法定职责,完成年初人代会审议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情况、重大工程项目实施情况、重大民生实事落实情况,也有执行国家宪法、法律,严格依法行政的情况,还有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确保队伍不出问题等情况。

  “整个监督工作是在区委领导下开展,始终坚持了党管干部的原则。”北碚区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介绍,对人大任命干部的任后监督,既是人大依法行使任免权的延伸,也是对监督工作的深化,“这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市委、区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意见》相关规定的具体举措。”


  强化跟踪问效 书面听取整改落实情况

  “‘满意’票23票、‘基本满意’票2票、‘不满意’票1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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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对5位任后监督对象的履职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


  为在监督中充分体现客观公正原则,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充分审议履职报告的基础上,在此次常委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还对5位有关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现场公布测评结果。并组成人员审议提出的意见建议形成常委会审议意见,交区政府研究处理。

  “强化在接受监督中发现问题、改进工作、推动发展,是开展任后监督的根本目的。”反馈审议意见后,区政府将及时按照区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督促任后监督对象及所在单位进行整改。一个月内,向区人大常委会报送整改方案;六个月内,向区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相关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通讯员 汪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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