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足区人大加强干部任后监督

大足区人大加强干部任后监督

日期:2020年09月15日 来源:重庆人大 常畅 周晏如

大足区人大加强干部任后监督

测评“不满意” 一名干部被区委调岗

本报讯 近日,大足区一名由人大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因履职测评结果为“不满意”,区委在采纳人大报告意见后,该同志被调离岗位。

日前举行的大足区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书面印发了区人大常委会任命的25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019年度履职报告。会上,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采取无记名的方式,对25名任命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测评。

经过测评,24名测评结果为“满意”,1名测评结果为“不满意”。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将测评结果报告区委,并被区委采纳。近日,这名履职测评“不满意”的任命人员,已从区文化和旅游委领导岗位调离。

“换届以来,大足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积极探索创新人事任免工作,制定了‘1+5’人事任免工作办法及其配套文件,坚持‘332’工作思路,推动了人事任免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该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说。

所谓“332”工作思路,即切实把好“三关”,深入做好任前工作:把好人事任免议案初审关、把好主任会议审议关、把好法律考试关;抓好“三个关键环节”,提高任中审议质量:认真听取拟任干部的任前表态发言、认真组织好人事任免议案审议、坚持宪法宣誓制度;坚持“二项制度”,强化干部任后监督:坚持区人大常委会领导与“一府一委两院”职能部门对口分工联系制度、坚持选举任命干部履职报告制度。 

“我们出台了大足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履职测评办法、区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职测评暂行办法。”该区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有关人员说,履职测评采取会议测评和书面测评两种方式。今年共有35名任命人员接受了履职测评。其中,会议测评10名,9名测评结果为“满意”,1名为“基本满意”;书面测评25名,24名测评结果为“满意”,1名为“不满意”。

“对于接受履职测评的任命人员,区人大常委会还形成了问题清单,要求履职报告人员按照清单制定整改措施,在3个月内向区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整改结果。”该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说,“通过履职测评,使区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命的工作人员增强了人大意识、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通讯员 吕智) 


相关区县:
扫一扫,分享到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