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备案审查 助力疫情防控

做好备案审查 助力疫情防控

日期:2020年04月30日 来源:重庆人大 常畅 周晏如

  为助力全市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今年一季度以来,市人大常委会统一部署,精准施策,认真做好疫情防控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全面清理,推深做实疫情防控法治保障工作。

  突出重点 做实专项审查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部署要求,我们已启动对我市交通和卫生健康领域地方性法规配套规范性文件的专项审查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对规范性文件开展专项审查是备案审查的重要方式,是推动解决规范性文件上下不一致、配套不及时、规定不到位等问题的重要手段和有效途径,也是确保法律法规有效实施,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性工作。

  据了解,此次专项审查共涉及28件地方性法规的74个条文,其中包括卫生健康类(含疫情防控、野生动物保护)地方性法规17件。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爱国卫生条例、农村初级卫生保健条例、野生动物保护规定、动物防疫条例等。

  据悉,市政府有关部门已经按照要求报送了文件目录和文本。市政府及办公厅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将分送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审查,备案审查工委开展同步审查。

  全面清理 不留死角盲区

  做好疫情防控相关环保工作,筑牢疫情防控生态环境安全屏障。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2018年对我市涉及生态环保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开展了全面清理,2019年完成了后续修改废止工作。

  今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议》,继续深入推进清理工作,市人大常委会正督促各区县(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对涉及生态环保领域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

  本次清理工作,各区县(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要对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发布的涉及生态环保的规范性文件,制定清理方案、细化清理标准,进行全面清理,发现不符合不衔接不适应法律法规规定、中央精神、时代要求的规范性文件,予以及时修改或废止。同时,督导政府对其制定发布的涉及生态环保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

  据了解,各区县(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将在今年6月底前,将清理工作情况及处理清单报送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委。

  落实决定 助力疫情防控

  今年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出台了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决定。为贯彻落实该决定,市人大常委会成立专项清理工作督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督促指导市政府和各区县(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对涉及野生动物保护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

  工作方案要求,对近段时间以来为防控疫情新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形成文件目录清单,依法及时报送备案;对不符合不衔接不适应该决定和野生动物保护法、动物防疫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中央有关精神以及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时进行废止或修改;对该决定要求制定、调整相关名录和配套规定的,制定时间表,尽快贯彻落实、填补制度空白;对涉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以及地方性法规的问题,提出明确具体的意见建议。

  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委负责人表示,本次清理工作将成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健全公共卫生保障法治体系的重要抓手;清理和督导的过程,也是宣传贯彻相关决定和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过程,有利于在我市营造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的良好氛围。(记者 宋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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