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草案)的说明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草案)的说明

——2021年9月27日在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
日期:2022年01月10日 来源:重庆人大

市司法局副局长  陈治元

市人大常委会: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就《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草案)》(以下简称《草案》)作如下说明。

一、起草背景及过程

全民普法是全面依法治国基础性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普法工作要在针对性和实效性上下功夫,特别是要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不断提升全体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全民普法工作。陈敏尔书记强调,要认真抓好法治社会建设,提高普法工作针对性、实效性,增强全社会法治意识。唐良智市长要求,要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加大宣传引导力度,提高普法针对性实效性,持续提升全市公民法治素养。全国每个五年普法规划均由党中央、国务院转发,全国人大常委会均作出开展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并要求各地作出五年普法规划和决议。今年是“八五”普法启动之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了《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了《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以下简称《全国“八五”普法决议》)。我市的“八五”普法规划已经2021年7月28日市第五届人民政府第150次常务会议和2021年8月13日五届市委常委会第218次会议审议通过,特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作出“八五”普法决议,以确保我市“八五”普法工作顺利开展,实现规划预定目标。

根据《重庆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今年以来,市司法局与市人大监察司法委多次沟通,在对标对表《全国“八五”普法决议》精神和深入开展调研基础上,结合重庆实际,起草了《草案》初稿。初稿形成后,征求了38个区县、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以及67个市级普法责任单位的意见,并在“重庆司法行政网”面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认真研究吸收意见建议基础上,经反复修改完善,并于2021年9月13日经市第五届人民政府第15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形成了提请本次会议审议的《草案》。

二、主要内容

《草案》从六个方面对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出了要求。

第一部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民普法工作。要求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民普法全过程、各方面,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第二部分,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要求突出重点,深入宣传宪法、民法典以及与推动高质量发展和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促进法治德治深度融合,让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更加深入人心。

第三部分,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要求深入实施市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以国家工作人员和青少年为重点分层分类开展法治教育,推动教育引导常态化、实践养成规范化、制度保障体系化。

第四部分,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要求加强基层组织和部门、行业依法治理,强化社会应急状态下的专项依法治理,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促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深度融合、一体发展。

第五部分,着力提高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求把普法深度融入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全过程,加大以案普法、以案释法力度,充分运用社会力量开展公益普法,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推动普法制度化常态化融入法治实践、基层治理和日常生活。

第六部分,加强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要求在党委领导下推进全民普法,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加强监督检查,强化经费保障,保证决议得到贯彻落实。

三、需要说明的问题

鉴于《全国“八五”普法决议》已公开发布,我市的“八五”普法规划已通过市信访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故《草案》不再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综上所述,《草案》内容严格对标对表《全国“八五”普法决议》,紧密结合我市普法工作实际,起草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草案》连同以上说明,请一并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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