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形成爱国爱家、向上向善的家庭文明新风尚

推动形成爱国爱家、向上向善的家庭文明新风尚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 张勇
日期:2022年01月12日 来源:重庆人大

  2022年1月1日,家庭教育促进法将正式实施。这部法律关乎广大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国家民族长远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法律草案由全国人大社会委牵头组织起草。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后,宪法法律委、法工委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广泛听取和吸收各方面意见,认真做好法律草案的研究修改工作。下面,我谈几点工作体会: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高度,对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党中央多次就家庭教育工作提出要求、作出部署,为立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家庭教育促进法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制度设计上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明确家庭教育的性质定位、责任主体,强调家庭教育最重要的是品德教育,确保立法工作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立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以法治承载道德理念,道德才有可靠制度支撑。中华民族历来重视家庭,形成了许多传统家庭美德,成为支撑中华民族生生不息、薪火相传的重要精神力量。特别是中国共产党人在百年奋斗历程中,树立红色家风、赓续红色血脉,集中展现了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风貌、道德品质和价值取向。家庭教育促进法坚持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立法,明确家庭教育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特别是教育未成年人爱党、爱国、爱人民、爱集体、爱社会主义,培养家国情怀,把实践中广泛认同的道德要求上升为法律规范,引导全社会崇德向善,推动形成爱国爱家、向上向善的家庭文明新风尚。

  三、坚持鲜明的问题导向。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家庭建设的新期盼新需求,认真研究家庭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当前,我国的社会及家庭结构和生活方式发生巨大变化,家庭教育领域存在一些值得重视的问题:有的家长责任意识不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家庭教育缺失、缺位;家庭教育指导和服务不够充分、规范。家庭教育促进法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普遍关切的突出问题,着力完善相关制度措施:明确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主体责任,引导其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推动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相互配合;进一步规范家庭教育服务机构;采取更精准的措施加大对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家庭的支持力度,切实增强法律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坚持全过程人民民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对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丰富内涵和实践作了系统阐述,要求认真倾听人民声音,凝聚人民智慧,回应人民期盼,将人民群众所思所想所盼体现在法律的制度设计中。栗战书委员长就如何贯彻落实和充分体现全过程人民民主提出了工作要求。在立法过程中,我们通过立法调研、座谈研讨、网上公开征求意见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意见,吸纳民意、汇聚民智。坚持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开展调研,走进有着丰富实践经验的社区家长学校,走进留守儿童占80%的乡镇学校,面对面听取中小学教师、学生、家长以及从事相关工作的同志的意见,努力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良法是善治的开端,实现善治需要法律的有效实施。下一步,我们将落实会议精神,与各有关方面密切配合,宣传好、解读好、实施好家庭教育促进法,共同为新时代家庭文明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编辑|朱苗 常畅

来源|中国人大网 http://www.npc.gov.cn/npc/c30834/202201/6e93e821098f463f80e62d9a3b23eb0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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