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决议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人大决议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日期:2020年01月02日 来源:重庆人大 常畅

近日,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举行,会议表决通过了《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

“《决议》出台将有力巩固民营经济发展成果,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强大助力。”酉阳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黄朝忠表示。

实实在在 不做表面文章

酉阳自治县农业基础脆弱、工业规模不大、商贸服务业相对落后,产业发育极不成熟。大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对于加快产业培育、增强地方财力、摆脱落后面貌、巩固扶贫攻坚成果意义重大。正是基于此,酉阳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审时度势,决定作出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决议》。

如何让《决议》发挥实实在在的效果,真正成为民企发展的“护身符”?《决议》出台前,酉阳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做了大量工作。

今年上半年,县人大常委会开展了评议民营经济发展法治环境工作,组织多个调研组深入部门、乡镇、企业,通过走访、座谈的方式,对民营经济发展法治环境进行了全面调研,掌握了第一手资料。

酉阳自治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酉阳自治县民营企业发展法治环境建设有关情况的报告》和县人大常委会评议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县人民政府民营企业发展法治环境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本着实事求是、解决问题的原则,对调研过程中发现的八大类20余项问题,县人大常委会列出了问题清单,及时交县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解决落实,有力地推动了民营企业发展。

在《决议》起草过程中,酉阳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多次通过实地走访企业、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聆听企业诉求,力求让《决议》更接地气,实实在在为企业排忧解难。

“想要达到预期效果,必须把企业的诉求摆在第一位。”黄朝忠告诉笔者,针对《决议》,县人大常委会数易其稿,最终在经历5次征求意见,3次大修改后最终成形。

针对问题 破除民企发展藩篱

《决议》共5个部分,有14个方面重点内容,从统一认识,明确发展目标,完善税费、融资、用地政策,强化服务和监督等方面回答了如何解决好民营企业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决议》规定,在税费优惠政策方面,严格按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要求执行好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和社保缴费费率调整政策,规范清理和完善本县税费优惠政策。

“部分主管部门在执行减税降费政策上存在问题。”起草组成员、县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郭忠朗表示,在调研过程中,他们发现,有部分主管部门存在企业残保金征收政策执行不力,超标准收取转贷应急周转金使用费,招投标保证金退还不及时等问题,因此在《决议》中规定了这一条。

长期以来,民营企业融资难一直是困扰企业做大做强的因素。在调研过程中,很多企业负责人表示,由于产权限制,融资十分困难,建议金融部门加大对民营企业的政策帮扶,优化相关担保政策。

对此,《决议》提出,民营企业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和合法的地上建筑物,在出让合同规定的土地使用期内,可依法转让、入股、出租和作信贷抵押。

“设立支持民营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产业结构调整且达到规定投资强度的民营企业的项目用地优先支持。”“在市场准入、审批许可、经营运行、政策扶持等方面,消除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各种障碍。”“去产能、去杠杆等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执行要对各类所有制企业执行同样标准。”等等,这些“干货”为民营经济发展注入了活力。

黄朝忠表示,下一步,县人大常委会将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决议》落实情况的监督,督促县政府认真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年度目标任务,并于每年底听取县政府贯彻落实《决议》情况的报告。(通讯员 余小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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