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重庆夯实高质量发展的法治“压舱石”

新时代,重庆夯实高质量发展的法治“压舱石”

日期:2021年06月29日 来源:重庆人大

2017年11月9日,江北区观音桥街道桃源社区,马善祥给社区居民宣讲十九大精神。记者 崔力 摄/视觉重庆

车载便民法庭在行驶途中。(市高法院供图)

2017年8月23日,在永川区青峰镇毛家沟大院,永川首批52个“乡贤评理堂”集中授牌。记者 张锦辉 摄/视觉重庆

黔江区“背篓检察官”长期在田间地头行走,往往需要同事间相互配合才能安全地走过一些难走的山路。记者 齐岚森 摄\视觉重庆

疫情期间,巴南区司法局工作人员走进企业开展法治宣传。(市司法局供图)

公安民警在水面上执勤。(市公安局供图)

南川区市民漫步在法治文化公园。(市司法局供图)本版图片均为本报资料图片

 

  法者,治之端也。

  从“依法治国”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再到“全面依法治国”,命题的变化表明党依法治国的思路越来越清晰、越来越精准。2020年11月,党的历史上首次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明确为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

  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近年来,面对新形势新要求,重庆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扎实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在新时代进一步夯实重庆高质量发展的法治“压舱石”,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开门立法——

  地方立法探索不断取得新的突破性成就

  为疫情防控提供法治保障、持续推进生态环保领域立法、加强社会民生领域重要立法、积极探索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协同立法……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开门立法,落实良法善治要求,扎实推进重点领域立法。仅2020年一年,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审议通过法规案16件,涉及地方性法规和单行条例22部。

  从直辖前享有不完全的地方立法权,到直辖后“重新起步”,用10年时间初步建成地方立法体系,再到现在的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开门立法,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地方立法的探索不断取得新的突破性成就,迈入了崭新的阶段。

  直辖前,重庆享有不完全地方立法权。1987年,重庆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行政诉讼的地方性法规——《重庆市行政诉讼暂行规定》)。重庆设立直辖市后,面对地方立法“重新起步”的实情,市人大常委会加快了地方立法步伐。至2007年,我市共制定法规265件,初步形成重庆市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较为完备的地方立法体系。

  不仅在立法效率方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及时回应民生关切,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开门立法,也是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工作的突出亮点。以2020年5月1日正式实施的《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为例,它开创了我国委托律师起草法规文本的先河。

  此前,法规起草任务长期由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承担,此方式易夹带部门利益。为此,市人大常委会曾两次委托高校法学专家起草法规,虽取得一定效果,但在实践中也逐渐暴露出因立法意识超前致可操作性有所欠缺等问题。而律师兼具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无疑是更合适的选择。为此,2001年2月,市人大常委会正式委托韩德云率领的重庆索通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起草《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草案)》。

  后来,《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又历经三次审议和一次立法听证,采纳各方意见并进行较大修改,最终在2009年5月经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随着经济社会发展,2009年施行的《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已不完全适应物业管理发展的需要。2019年11月,市人大常委会又启动了对《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并开创性地将立法听证会开进了居民小区,现场听取业主、物业服务企业、主管部门及行业协会、市人大代表等多方人员意见建议,大大提高了公民参与度。

  规范执法司法,服务保障市场主体——

  大幅提升企业的安全感和获得感

  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良好的法治环境是重要保证。

  今年初,全市政法系统服务保障市场主体工作座谈会召开。会议邀请了18家代表性企业负责人及个体工商户发言并现场提建议意见。两名市委常委出席,市公安局局长、市高法院院长、市检察院检察长、市司法局局长等参会。这样高规格的座谈会,在重庆已不是第一次。

  近年来,面对新形势新要求,重庆政法系统紧紧围绕中央部署和市委要求,忠实履行政法机关职能,通过严惩违法犯罪、规范执法司法等,着力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去年6月,万盛经开区奥陶纪景区负责人把一面锦旗送给当地警方,对其快速侦破景区电缆线被破坏和盗窃案件表示感谢。去年以来,万盛公安部门围绕各类涉企违法犯罪行为开展整治,有力打击了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大幅提升了企业的安全感和获得感。

  为让市场主体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市级政法单位联合印发相关意见及通告,依法严厉打击妨碍企业生产经营、侵害经营主体人身财产权利等违法犯罪活动,以及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恶意阻工、暴力讨债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坚决保护企业及经营者合法权益。

  几年前,奉节县某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负责人易某,与自称“嘉佰药业”负责人的周某达成长期合作协议,提前向其开具多份发票,此后周某却一直没有购货。不久后,易某涉嫌虚开发票一案被移送检察机关。奉节县检察院审查后认为,易某的行为虽达到立案追诉标准,但其目的是促成交易,主观恶性不大,且企业是当地产业扶贫龙头企业,吸纳数百名村民就业。核实情况后,该院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最终对易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围绕不断规范执法司法行为,全市检察机关开展了“保市场主体 护民营经济”专项行动;全市法院形成司法服务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六稳”“六保”的“1+N”制度体系……重庆政法系统着力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少捕慎诉”的司法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依法减少羁押性强制措施适用,慎重适用财产强制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涉企案件办理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影响。

  自新冠肺炎疫情暴发至今年初,全市政法各单位已对3124件涉市场主体案件进行办案经济影响评估,对1860件涉市场主体案件落实羁押必要性审查,对犯罪情节轻微、认罪认罚的1129名企业负责人及技术骨干不予批捕、不予起诉。

  聚焦民生关切,多角度服务新发展——

  用法治进步保障百姓美好生活

  始终聚焦群众所急所盼所需,用法治进步保障百姓美好生活,聚焦民生关切多角度服务新发展,正成为重庆政法系统各单位的价值追求。

  父母离婚,女儿却不愿按照法院判决跟随父亲生活——2020年,梁平区法院法官田安琴遇到一个难题。一边是父亲不惜采取过激手段强留女儿,一边是母亲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

  “法律判决的话很简单,但效果可能并不好。”田安琴说,法律不应该是冷冰冰的,司法工作也是做群众工作。一纸判决,或许能够给当事人正义,却不一定能解开当事人“心结”。用法治的温情化解隔阂,经法官悉心调解,这起案件顺利解决,女孩回到母亲身边。

  近年来,重庆法院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要求,健全公正高效的审判组织,完善独任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落实院庭长办案责任等制度机制,“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同时,贯彻落实强基导向,结合实际推出了“人民法院老马工作室”“一庭两所”矛盾纠纷联调机制、“一街镇一法官”“车载便民法庭”等工作模式,开启司法为民新实践。

  民生关切问题的解决最能让人感知法治温度。

  “讲的全是孩子的事情,说的都是保护的办法。”不久前,市检察院在潼南举行了一场检察开放日活动,发布了3年来我市检察机关推行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试点情况。

  3年来,全市检察机关除刑事案件外,共办理在押未成年人监管活动监督和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监督案件309件,撤销或变更监护权民事支持起诉案件116件126人,涉未成年人公益诉讼立案145件。通过检察公益诉讼推动对10003户侵害众多未成年人权益违法经营单位进行清理整顿,解决299个社会关注的痛点、难点问题。

  同时,全市检察机关持续做优做强未成年人刑事司法保护,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2082人、起诉3203人;联动各单位共为462名未成年被害人落实入学、生活、心理帮扶等多元综合救助;帮助2276名涉罪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同时,市检察机关对校园及周边食药品安全开展专项监督,立案公益诉讼35件;在13个未成年人集中羁押场所和1个未管所设立“莎姐”工作站,纠正混关混押等违法活动225次。

  重庆位于长江上游和三峡库区腹心地带,是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的最后一道关口,肩负着重要使命,汇聚了社会各方关切。

  对此,我市公安系统在公安部和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明确了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总体思路,细化应对安全稳定风险、打击涉江违法犯罪、构筑水域防控体系、服务保障经济发展的具体目标任务。重庆公安还会同多部门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力量资源统筹、部门执法联动等工作机制。

  为进一步规范打击非法捕捞犯罪法律法规适用、立案追诉标准、证据规格、鉴定认定,市公安局编制了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汇编、办案指引等。自开展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行动以来,重庆公安共侦破非法捕捞水产品案7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200余人,侦破公安部督办案件20余起。会同8个市级部门拉网式排查长江、嘉陵江、乌江干流重庆段沿岸1.2万余家重点排水企业,立案侦办刑事案件40余件。

  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

  全市法治建设向纵深发展

  5月28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审议通过一周年。一年来,西南政法大学通过成立民法典宣讲团,走进网络、社区、企业、院坝、机关等,采取丰富的形式进行宣讲,让民法典走进群众心里。目前,宣讲团已在全国范围通过线上线下对1300余万人进行宣讲。

  西南政法大学是新中国最早建立的高等政法学校,前身为1950年创建的由刘伯承元帅担任校长的西南人民革命大学。多年来,该校恪守“博学、笃行、厚德、重法”校训,在开展科研创新、特色化办学基础上,引导学生走出校门宣讲法律,成为一道独特的风景线。

  近年来,除努力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氛围外,我市各级政法单位还结合自身职能深度参与,引导广大群众普法、知法、学法、守法,推进我市法治建设向纵深发展。

  去年底,武隆区后坪乡白石村获第八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殊荣。该村探索建立“让一让”调解工作室、“法治大院”治理模式等,教育引导农村干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推进乡村善治的探索实践和显著成效。

  市司法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原白石村第一书记杨懿,就是这项实践的重要推手。2017年,市委政法委扶贫集团启动对后坪乡脱贫攻坚决战。当时白石村是后坪乡的深度贫困村,杨懿决定从解决村里现实的法律需求切入,与村里商定建一批法治阵地,开展一批法治宣传教育,探索一批治理机制,培育一批法治力量。很快,“让一让”调解室和“法治大院”等法治阵地在村里落成,政法公共服务延伸到基层。

  5年来,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围绕全市大局,贴近群众需求,运用创新思维攻坚克难,圆满完成了“七五”普法各项目标任务,为全面依法治市奠定坚实基础。

  全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精准服务脱贫攻坚、疫情防控、生态环境保护、营商环境建设、保障民生等,开展各类普法宣传宣讲。以“脱贫攻坚·法治同行”主题活动开展普法宣传3.8万余场次,举办农村法治骨干培训2000余场次,培训骨干40万人次;推送防疫普法信息和法律提示覆盖群众1318万人次;连续5年举办全市生态文明知识竞赛和环保网络晚会,参与及观看人数超过2000万人次;开展扫黑除恶、公共安全、食药品安全、禁毒、消防等7.2万余场次普法活动。全面推进民主法治村(社区)自治、法治、德治“三治结合”建设行动,全市已有58.11%的村(社区)达到市级建设标准。

 

记者|王亚同

编辑|朱苗 常畅

来源|重庆日报 https://epaper.cqrb.cn/html/cqrb/2021-06/29/013/content_rb_28597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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