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1年07月07日 来源:重庆人大

重庆市人民政府

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1年5月24日在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

市政府副市长 胡明朗

市人大常委会:

按照工作安排,现就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举措及成效

2020年,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所作重要讲话和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加快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牢牢把握法治政府建设正确政治方向

一是全面准确学习领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召开后,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各级干部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自觉用于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在西南政法大学成立“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院”,系统深入学习研究习近平法治思想。全市组织开展法治专题宣传培训讲座1600余场,新闻媒体刊发新闻报道、理论文章1100余篇,迅速掀起学习热潮。

二是认真履行“第一责任”。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靠前指挥、以上率下,不断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主持召开涉及法治政府建设的市政府常务会议28次,研究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等工作,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依法全面履行职责,大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推动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年终述职内容,在市交通局等6个单位开展年终考核述职试点。

三是对标对表抓好落实。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加强任务分解和责任督办,切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方面。“十三五”时期法治政府建设186项任务和2020年25项重点任务如期完成,渝中区、永川区和南川区“最难办事科室群众评”分别入选第一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示范项目,市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全面启动。

(二)充分发挥法治服务保障作用,有序推动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落地落实

一是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安排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地方性法规7件,制定或修订市政府规章9件;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提请审议《重庆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创新社会治理,提高全社会信用水平,提请审议《重庆市社会信用条例》;为弘扬革命文化、传承红色基因,制定《重庆市红岩革命旧址保护区管理办法》;为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提升城市品质,制定《重庆市城市综合管廊管理办法》等。坚持党对政府立法的领导,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科学制定市政府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加大立法项目推进力度;拓展公众有序参与立法途径,深化市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完善意见、建议采纳及反馈机制。加快完善地方性法规配套规定,为保障《重庆市人力资源市场条例》贯彻落实,及时制定《重庆市人力资源服务从业人员技能提升培训计划(2020—2021年)》。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完成971件市政府部门和区县(自治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清理审查疫情防控、贯彻实施民法典、生态环保、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13个专项内容的市政府规章95件、行政规范性文件4338件,废止、修改市政府规章16件,废止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77件。

二是依法抓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健全疫情防控领导指挥体系,第一时间依法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及时出台《关于全面禁止非法交易、食用野生动物的决定》等规定,清理24部涉及卫生健康领域的法规规章和471件配套规定。开展“助企抗疫·司法同行”专项行动,组建41个复工复产律师服务团,为108个园区、6349家企业提供专项法律服务,调处涉疫涉企纠纷7093件。实施黄桷树计划、凤凰计划、扬帆计划,推动优质企业上市融资、困难企业重整重组、涉外企业拓展市场,开展专题辅导培训43次,2500余名企业管理人员参加。深化“公共法律服务园区行”和民营企业“法治体检”两大行动,提供法律咨询13万余件次,园区线下服务覆盖率80%以上。

三是协同推进川渝法治合作。以优化营商环境、铁路安全管理、嘉陵江流域环境保护为重点,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推动川渝协同立法。坚持成渝地区一盘棋,协同打造区域法治、法律服务、监管安全、法治人才“四个共同体”,签订律师、公证等14个方面合作协议。深入推进川渝通办,第一批95项服务事项实现“全网通办”,跨省户籍实现“一站式”迁移。建立川渝农业、水利等多个领域联合执法机制,探索“跨界+联合”新模式。

四是助推依法打好“三大攻坚战”、实施“八项行动计划”。深入开展“法治进村居”“脱贫攻坚·法治同行”活动,开展法治宣传、法律咨询等7500场次。排查管控76类、815个重大风险点,依法妥善处置公共安全、金融领域风险隐患。加大生态环境领域执法力度,加强生态环境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工作衔接,推动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加快创新驱动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内陆开放高地建设等方面立法工作进度,为推动实施“八项行动计划”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三)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多措并举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推进简政放权。规范权力事项目录清单管理,集中调整行政权力事项1923项、公共服务事项175项。分别向重庆高新区、北碚区下放市级行政权力事项418项、10项,向万州区分水镇等11个经济发达镇赋权306项。优化行政审批方式,对国务院确定的第一批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分别按照直接取消、审批改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4种方式实施改革。持续推进“减证便民”行动,公开发布第一批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目录,56项证明不再要求企业群众出具。制定优化营商环境30项改革任务和100条改革措施,最大限度压减企业办事环节、材料、时间、费用。

二是加强市场监管。建立跨部门、跨层级的全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制定市场监管领域联合抽查事项清单,抽查企业数量占企业总数的3.5%,结果公示率达100%。加强信用监管,对全市95万户企业开展公共信用评价,9182名失信被执行人受到任职资格限制、2258户失信企业受到联合惩戒、1.32万户失信企业(法人代表)依法修复信用。推进“互联网+监管”,归集监管事项3.24万项,汇聚有效数据4538万条。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立案查处案件565件,涉案货值金额739.44万元。

三是优化政务服务。“渝快办”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全覆盖,办件量超过1.4亿件。市级行政许可事项“最多跑一次”比例超过97%,网上可办事项超过95%,区县政务服务大厅“一窗综办”窗口和事项数量均超过80%。“渝快办”“天府通办”全面联通。建成网上中介服务超市,101项中介服务事项全部线上运行。积极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差评整改率、回访率达100%。有序推进“12345一号通”政务服务热线建设,呼叫中心如期上线试运行,整合各类非紧急热线109条。

(四)以科学规范为导向,稳步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一是持续提高依法决策水平。修订《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进一步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范围、法定程序和适用条件,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制度。建立专家咨询库,市政府法律顾问固定列席市政府常务会议36次;落实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主动公开重大政策性文件征求意见稿349件;全程跟踪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施情况,全面评估决策执行效果。358件市政府合同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所有重大行政决策均经过合法性审查。

二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化重点改革,深入推进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等8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完成组建8支市级综合执法机构,探索在重庆高新区组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推动全市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体制改革。促进执法规范,市生态环境局等42个市级行政执法机关制定本系统执法文书等7项标准,市统计局等13个市政府部门完善本行业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出台乡镇行政执法程序文书规范、执法问答、执法人员培训办法。推行柔性执法,制定“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免罚清单”,明确13个领域71项轻微违法免罚行为。加强重点领域执法,依法查处交通领域违法案件238.24万件、生态环境领域违法案件1757件、市场监管领域违法案件1.2万余件、渔业渔政领域违法案件452件,劝导整改城市管理领域违法违规行为21万件次。严格执法人员管理,梳理确认行政执法主体资格4219个,清理审查行政执法人员76676名。

三是不断强化权力监督制约。严格落实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制度,全年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提请审议事项58项;认真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及时向市政协通报工作情况;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1267件、市政协提案1052件,实现满意率100%;全面完成2020年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指出的5大类21个问题整改,有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进程;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办结一审行政应诉案件8592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46.7%,较2019年提高6.6%;实施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等审计项目1304个。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归集涉及政府和公务人员的司法判决、行政处罚、政务失信等信息,查询公务员信用记录144批3128次,失信被执行人涉政府机构实现动态“清零”;加快建设政府合同在线签订及信用监管系统,提升政府合同履约率;开展清偿民营中小企业欠款专项行动,清偿拖欠民营中小企业账款6.65亿元。深化政务公开,公布36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和17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出台《重庆市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办法》,发布政策解读信息3.3万余条,确保群众对政策文件“看得懂”“信得过”;档案馆、图书馆、政务服务大厅实现自助式一键查询,打通了政府信息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四是扎实开展总结评估工作。制定区县(自治县)108项、市政府部门109项法治政府建设评估指标,采用现场提问、现场打分、出具评审结论等方式,对所有区县(自治县)和12个市级部门“十三五”时期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进行总结评议,查找245个问题并整改落实,梳理总结推广34个典型经验做法。

(五)全面夯实治理基础,切实增强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是不断增强普法守法实效。组织1.58万余名领导干部参加法治理论现场考试,全市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旁听庭审实现全覆盖。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评审各区县(自治县)和67个市级单位年度普法计划,建立执法机关普法联系点150个。突出抓好宪法、民法典、公共卫生领域普法宣传,开展专题宣传活动5万余场次,覆盖2200万余人次。

二是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工作。完善行政复议制度规范,探索建立行政复议“云听证”机制,行政复议实现全流程网上办案全覆盖。探索复调对接,将调解贯穿于办案全过程。2020年全市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办理行政复议案件4148件,办结3086件,调解化解率为24.59%,直接纠错率为13.38%。

三是持续加大网络监管力度。强化网络安全监督检查,发现并督促整改高危漏洞2214个。严格落实网上巡查执法制度,及时发现处置各类违法有害信息。严厉打击网上突出违法犯罪活动,侦办涉网案件4653件,依法查处非法网站15个。深入推进“全民反诈”等专项行动,加大对网络电信诈骗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

四是全面优化公共法律服务。加快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进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融合发展,公共法律服务网络评价满意度居全国第6位。成立涉外仲裁专业委员会、重庆临空政策法律服务国际中心和重庆两江国际商事调解中心,培育21家涉外法律服务示范机构,建立164名涉外律师人才库。深入推行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提供值班律师法律帮助2.67万人次。

五是多元合力化解矛盾纠纷。制定《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清单汇编》,有序推进“诉访分离”。新建诉调、警调、访调“三调”对接组织464个,成功调解各类矛盾纠纷35.48万件,调解成功率达97.8%。创新开展人民调解预防“民转刑”“民转群”“民转极”案件专项行动,有效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群体性事件、极端案(事)件3352件。

二、存在的主要不足

(一)法治意识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个别政府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不足;有的基层领导干部对“重大改革于法有据”认识不到位,改革措施与法治保障的衔接不紧密;部分行政机关负责人对出庭应诉不够重视,存在不按规定出庭或出庭不出声的现象,应诉能力有待提升;法律顾问制度虽然普遍设立,但作用发挥还不够好。

(二)行政立法工作有待进一步改进。互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业态新模式立法进度滞后,行政立法还不能完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部分地方性法规配套规定制定不够及时、不够完善,需进一步推动地方性法规落地落实;行政立法协调机制不够健全,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发挥不充分。

(三)“放管服”改革有待进一步深化。少数基层单位行政权力事项衔接不够紧密、流程不够清晰;少数行政审批事项下放不够精准,存在基层承接不住或未按规定承接的情况;减证便民力度还需加大,行政审批效率、市场监管水平仍需进一步提高,信息化、网络化政务服务尚有潜力可挖;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有待进一步规范,部门之间仍存在“信息壁垒”。

(四)行政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一些领域行政执法检查缺乏统筹,存在重复检查、多头检查、多层检查、选择性执法等情况;有的执法部门执法方式比较简单,重事后严处重罚、轻事前监督指导;机构改革和法律法规规章调整后,部分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调整更新进度滞后;部分行政机关行政执法信息公示有差距,存在公示内容不完整、选择性公示、更新维护不及时等问题;个别执法人员程序意识不强,未严格落实告知、听证、回避等制度,仍然存在重实体轻程序现象。

(五)基层社会治理有待进一步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手段较为传统单一,创新性方法举措不多,治理效能有待提升;城市管理精细化程度不够,对市容环卫、交通安全相关违法行为不能完全有效规制。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市政府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市委工作要求和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把握新发展阶段,融入新发展格局,担当新发展使命,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新的起点上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政府。

(一)精心谋划五年工作。聚焦“十四五”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对表中央要求,结合重庆实际,广泛听取意见,深入调研论证,制定《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推动各级各部门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措施,项目化、清单化推进实施。

(二)全力推进示范创建。加快完成首批市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积极参加第二批国家级示范创建,继续做好示范单位和项目的宣传推广、交流借鉴,树立一批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标杆。

(三)务实开展法治督察。结合整改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督察,加大问题整改力度,加快补齐短板,通报典型经验,做好迎接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的各项准备。

(四)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以建设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为抓手,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发布第二批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目录。大力实施包容审慎监管,继续推动分行业分领域出台“免罚”“轻罚”清单。推动第二批115项“川渝通办”事项落地见效,提升“渝快办”效能。

(五)切实改进行政立法工作。加强立法前瞻性研究,积极推进科技创新、乡村振兴、公共卫生、生态文明、消防安全等重点领域立法,确保推进重大改革、重点工作、重要项目于法有据。及时制定有关地方性法规配套规定,强化制度供给保障。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和程序,建立健全沟通协调、风险防范机制,提高立法质效。

(六)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稳妥开展跨领域跨部门综合行政执法,调整和拓展综合行政执法范围。深入开展行政执法问题摸排调研,制定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清单,坚决纠正执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督促执法部门制定和完善本领域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动态调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持续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七)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建立健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提示、备案、统计、通报、考核等机制,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2021年出庭应诉率达到50%。

(八)不断强化基层社会治理。完善大调解体系,多元防范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加快推动出台全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深化“复调对接”机制,高效化解行政争议。加快律师、公证、仲裁、司法鉴定等行业改革发展,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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