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迁进度过半  后期难度增大

搬迁进度过半  后期难度增大

日期:2014年10月24日 来源:重庆人大
   

人大信息第701

搬迁进度过半 后期难度增大

——高山生态扶贫搬迁需要解决好三大问题

 

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工作是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全市22件民生实事之一。近日,市人大农委组织市人大代表农业与农村专业组12名成员赴市级有关单位和部分区县(自治县)对这项工作进行了视察。总的来看,这项民生实事各级党政高度重视,基层推进扎实有序,总体进展良好。但需解决好三个问题:

一、愿意搬,搬得起

在既有政策确定的四种搬迁对象中,重中之重是贫困村、贫困户,这部分占50万人的约30%,计15万人,但在已搬迁人口的28万中,这部分比例不高,原因不在不愿搬,而在搬不起。据测算,户均安置成本10-12万,专项补助人均8000元,加上宅基地复垦从“地票”中获得的收益两项冲抵成本后,户均需要自筹1.8-3.8万。相对收入较好的搬迁户尚可承受,但对30%的建卡贫困户难度很大,特别是年收入2300元以下的1.4万户,4.2万人几乎是有自愿搬的愿望,不得不面对没钱搬的现实。在今、明两年的30万搬迁任务中,这部分贫困人口搬不起的矛盾还将凸显,搬迁难度将越来越大,在坚持自愿的前提下,如没有突破性的创新手段,这部分人弄不好会沉淀下来。值得引起高度重视。

二、有生计,能致富

搬迁不是目的,让贫困人口安居乐业,享有平等的生存权、发展权,逐步走上脱贫致富之路才是根本。控制搬迁后的返贫现象,有时可能比搬迁本身的难度还要大。在已搬迁的人口中,由于产业发展规划粗放,大帐不到户(能干什么),小账不到人(能增加多少收入),“扶”与“搬”脱节,或因迁入地产业存量有限,可动员调剂的资源不足,带动乏力,加之贫困人口自身的技能素质等原因,相当部分依然处于“在贫困中发展,在发展中贫困”中循环,出现没活干,没事做,没生计的现象。虽然解决了生活环境改善和社会政策兜底等公共政策、公共服务,但能致富的问题远未解决。如果后续发展寻求不到出路,并持续累积到一定程度,就很难控制返贫出现,“穷”根断不了,搬迁就失去了意义。

三、任务重,缺资金

财政性搬迁补助资金40亿中,中央30亿,市级10亿,迄今中央部分已执行20亿,市级部分已执行9.8亿。2014年之后,中央安排部分只剩10亿,市级部分基本用完,而搬迁的目标50万人只完成28万,任务进度达到56%,资金进度达到75%。换言之,钱只剩25%,人还有44%没搬迁,且贫困户比重高。分级负责由区县筹集的52亿,也因财政增收增幅有所下降,以及应对偿债高峰的压力,用于支持差异化补助的资金提供能力有所削弱,包括“地票”交易收益到位的时间差,有的长达四年之久,相当区县已没有寅吃卯粮的头寸可调。可以预见,搬迁后半程的难度大于前半程,“硬骨头”在后面,对此要有充分的估计,及早的准备,如简单的以“自愿”或“不自愿”作为减压的理由,将是有违承诺的。

四、建议

1、建房有面积标准,但不唯标准,可考虑根据实际情况逐户规划,在充分尊重意愿的前提下“量体裁衣”,建一批中、小户型供选择,对不足部分评估补差,既减轻自筹压力,又保障宅基地用益物权不受侵占。

2、对确实无能为力的贫困户,实行挂账搬迁,先搬后算,逐年结清,以避免举债搬迁,因搬返贫。

3、制度设计优先,还需实际操作的落地。对渝东南、渝东北建立建房专项支付,精准化地向贫困人口倾斜,坚持有区别,有重点,有政策,不搞“一刀切”平推,这是后期攻坚克难的关键。

4、采取基本补助加差异化补助加免门槛税费,由政府统一划定集中安置点,搬迁户自主自建和联建,公共设施部分由政府配套完成,切实调动主体的作用,多条腿走路。

5、可由政府出面,利用小产权房整治,按一定程序完善用地手续,将违法小产权房转化为搬迁安置房,提高安置效率,降低安置成本。

6、对“两占”(安置房、宅基地)不要过急解决,允许有适当的过渡期,允许搬迁户有逐步接受的过程。在没有成熟的宅基地入市交易制度之前,主要运用户籍制度政策、公共服务改善,就业创业状况改变以及社会政策托底等综合措施作为支撑。

7、做好安置点人口增量与资源匹配的产业发展规划,适合干什么就干什么,能发展什么就发展什么,为搬迁户融入创造条件,使其有盼头、有干头、有奔头。

8、发挥22万户家庭农场,2万户农民合作社,3500家农业龙头企业的作用,通过产业链延伸吸纳搬迁户就业谋生。

9、在已整合的五大块搬迁补助资金基础上,将特色产业发展基金捆绑其中,同迁入地产业市场化发展挂钩,在11亿市级特色产业发展基金中,对特色产业吸纳搬迁人口在产业链的情况,设置新的权重,作为分配资金的考虑依据,同收入增长联动,解决有活干、有能力干、干了能致富,形成稳定的、可持续的良性循环机制。

10、研究建立搬迁安置点生产性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扶持性奖补政策,为较大集中安置点后续产业建设配套有针对性“开小灶”,解决好“最后一公里”问题,增强带动力,为实现共同富创造条件。

11、山上山下统筹发展,面对人走、地留、撂荒,可能造成存量损失,鼓励搬迁户流转土地,组建新型经营主体,发展社会化种、管、收、储、销全程服务,通过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为生态扶贫搬迁,创新生产力组织结构,增添发展新动力。变存量为增量,有利于生态涵养、保护区功能再造,提高搬扶质量。

12、改涉农240亿资金使用单元分割式安排为结构组合性调度,提高财政性资金使用效率及绩效最大化。市级对口扶贫,三峡移民省级对口支持资金,可适当协调集中一部分资源用于高山生态搬迁,着重在公共服务配套项目,以减轻公共设施投入压力,平衡资金用于加大差异化补助。

13、紧紧抓住中央连片开发扶贫的战略部署带来的机遇,积极争取中央专项转移支付。同2017年实现的目标挂钩,及早打入预算安排,提供主力资金保障。

                 (市人大代表农业与农村专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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