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地率指标规定应考虑其功能作用

绿地率指标规定应考虑其功能作用

日期:2019年06月11日 来源:重庆人大 常畅 陈越

本报讯 6月3日,市人大城环委召开附属绿地绿地率专题座谈会,对仓储用地和企业用地的附属绿地绿地率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

今年4月,市政府第4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修订草案),并拟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其中,修订草案第十六条对附属绿地绿地率指标进行了规定。

据介绍,附属绿地绿地率指标是依据住建部1993文件而定。但时至今日,条例中的指标是否还符合当前社会发展的要求、能否满足生态文明建设的需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轩对修订草案作出批示,要求“对仓储用地和企业用地问题进行调研后,再提出条文如何修改的建议。”

座谈会上,市规划自然资源局说,通过对近五年物流仓储项目的数据分析,绿地率不满足20%的企业比例达96.77%;物流仓储项目建筑覆盖率较高,一般达50%以上,若绿地率指标定为20%以上,交通、消防、停车等空间会受限。市经信委等部门认为,应当充分考虑其功能作用,绿地率指标不要规定太高,或者直接不予规定。

“可以在条例中引入工业园区绿化率的概念。”市城管局表示,在规定绿化率指标时,可以对园区整体进行规定,园区内单个项目不作要求。但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经信委则认为,工业园区是滚动建设的范围,即使在条例中规定指标,但在实际操作中也无法进行有效控制。

“实际上,工业用地的绿化率基本上都达不到要求。”讨论中,各部门表示,没必要对仓储用地和工业用地绿地率指标进行严格规定,“为实现绿地率整体达标,可在其他项目予以统筹。”(记者 黄振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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