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日期:2022年01月21日 来源:重庆人大

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关于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2年1月21日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贺恒扬所作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2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所作重要讲话和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检察职责,维护司法公正高效权威,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持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巩固深化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切实履行好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重大责任,为保持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市第六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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