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检察院
关于提请审议杨洪广等十七位同志
职务任免的议案
(渝检函〔2015〕6号)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和《重庆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的规定,现提请审议杨洪广等十七位同志职务任免事项。
一、提请任命
杨洪广、张丽、李杰、曾向阳、肖波为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王长江、庞旭、王晓平、姚宏涛、何格、张凯铭、邓夏、陈一、万伟为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员。
二、提请决定免去
冉孟辉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检察长职务。
三、提请免去
杨芳辉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李晓平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员职务。
检察长:余敏
2015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