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法规成为改善水环境的动力

让法规成为改善水环境的动力

日期:2021年11月08日 来源:重庆人大

城口县人大调研河长制条例实施情况

让法规成为改善水环境的动力

近期,城口县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听取审议了《重庆市河长制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人大职能职责,推动《重庆市河长制条例》在全县落实,取得了较好成效。

“全流域+选重点”调研无死角

会前,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带队、分管副主任和财经委负责人以及部分人大代表组成的调研组,协同县检察院和县公安局等7个政府责任部门,对县内两条主要河流进行全覆盖调研。

调研组选取其中一条河流,开展从入境到出境的全流域调研,途经5个乡镇。对另一条河流则进行了选点、选段调研,重点查看砂石场关停整治点、国家水质自动监测站等,补充收集有关信息,全面掌握全县河长制工作落实和推进情况。

“代表+三长”调研有质量

县乡人大代表积极参与河长制工作落实,当好了《重庆市河长制条例》的宣传员、示范员。为此,县人大常委会邀请部分县、乡人大代表共同参与调研,广泛听取他们的意见。“全县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还比较滞后,尤其是前段时间大雨损毁的管网没有及时修复。”“巡河没有专项资金,大家工作积极性受影响。”……代表们提出了很多意见建议,调研组一一收集,为主任会议高质量审议奠定了基础。

此次调研还邀请“河长”“警长”“检察长”协同参与。部分县级河长、乡级河长结合调研一并履行巡河职责,推动一批河流管理问题现场解决,如: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以县级河长名义签发交办单,督促解决了拦水坝破损、河长公示牌长时间未更换等具体问题。此外,县人大常委会还邀请县检察院检察长、河道警长参与调研,了解涉河执法及公益诉讼等相关情况。

县人大常委会将调研工作与宣传发动相结合,向群众发放100份调查问卷,广泛收集民意,并将问卷结果汇总作为调研报告附件印发主任会议。深入各村社召开村民座谈会5次,了解村民对河长制条例的知晓度,引导群众自觉参与河流管理保护与监督。

法律法规的生命在于实施。城口县人大常委会还将调研与执法检查相结合,着重了解条例落实情况,着力推进问题解决。

“清单办+清零督”调研有下文

调研之后,城口县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听取审议了《重庆市河长制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报告。

“如报告所言,临河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搬迁整治不彻底的现象客观存在,有关部门如何监管临河畜禽养殖场粪污偷排问题?”“非法捕捞,尤其是夜间捕捞如何禁止?”……会上,参会人员结合审议政府专题报告,对群众关心关注和反映集中的问题现场提问。有关部门负责人一一解释答复。

会议认为,要创新宣传方式普及条例,让群众成为河长的“前哨站”、发现问题的“千里眼”、护河守河的“主力军”;要完善统筹协调机制,做到资源整合、政策聚合、手段综合、工作融合;要压实部门行业责任、乡镇街道属地责任、各级河长管理责任,形成齐抓共管局面;要严格实行源头管控,进一步加大对涉河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要强化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充分发挥“指挥棒”作用。

会上,县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对调研发现的问题和审议提出的意见进行清单交办、清零督办,切实做好专题调研后半篇文章,继续推动《重庆市河长制条例》在城口县落地落实。

 

通讯员|谢林巧

编辑|朱苗 常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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