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开展长江保护法执法检查
8月10日,涪陵区人大常委会采取“现场检查+座谈会”的方式,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以下简称长江保护法)执法检查。
当天,执法检查组先后来到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鹤梁榨菜厂污水处理站、杨柳溪河流(江北段)、泽胜造船厂等点位进行实地查看。
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委等部门负责人,结合各自部门实际,分别汇报了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情况,分析了法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在听取汇报后,执法检查组还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意见建议,一是明确中小企业聚集区规划范围和绿色低碳产业发展方向;二是加快推进李渡大耍坝、白涛潘家坝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建设;三是加快推进修(造)船企业侵占岸线问题整改;四是扎实推进不达标次级河流整治;五是进一步加强全区河流周边榨菜加工厂榨菜废水处理;六是有效推进农村面源污染治理。
“下一步,区政府将以此次执法检查为契机,举一反三,查漏补缺,全面整改,切实履行好长江保护法赋予的法定义务和责任,不断提高保护长江生态环境的工作水平和监管效能,用实干实绩向全区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答卷。”区政府副区长张宇代表区政府表态时讲到。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景耀说:“这次长江保护法执法检查,是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统一部署,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开展的,具有重要意义。通过检查,我们切实感受到我区在保护长江生态环境中取得了一定成效,同时也在检查中发现了存在的问题。各级有关部门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保护的重要指示要求,充分认识长江保护法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坚决扛起保护好长江生态环境的政治责任。要进一步增添防治举措,不断改善境内水质;要进一步加大监管和执法力度,加强协同执法、联合执法,依法严厉打击破坏长江生态环境的各类违法行为,用法律武器为涪陵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
通讯员|谢丹 李京懋
编辑|朱苗 成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