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创新赋能苗医药产业发展

科技创新赋能苗医药产业发展

日期:2022年08月17日 来源:重庆人大

“以认真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为契机,全面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赋能苗医药产业发展,取得较好工作成效。”近日,在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对该县人民政府贯彻落实《重庆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审议意见情况作出这样的评价。

  深入检查掌握实情

  为加快实施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落实条例,2021年4月,彭水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就条例贯彻执行情况开展检查。

  “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是促进科技与经济相结合,实现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手段。要着眼彭水实际,围绕条例的贯彻实施,加快我县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设,健全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县人大常委会负责人要求。

  苗医药是苗族人民的瑰宝。历史上,苗族人民在漫长而艰苦的迁徙中,将植物等用于疾病诊疗和预防保健,累积了丰富的经验,形成了具有鲜明民族特色的苗医药。2008年,苗医药被国务院、国家卫生部授予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推动苗医药传承发展是该县的一项重要工作,要依托资源优势,走出一条依靠科技创新引领苗医药发展的道路。

  为使执法检查更具针对性,县人大常委会在开展执法检查前,结合彭水实际,就条例内容和科技助力特色产业发展等方面进行深入研究。

  随后,执法检查组分别实地检查了部分企业、学校示范基地科技推广应用情况、科技成果转化情况等,并与部分企业、学校、部门负责人座谈交流,听取全县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情况汇报。

  在认真检查的基础上,执法检查组形成了《关于县人民政府贯彻落实〈重庆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

  充分吸纳组成人员意见

  2021年5月12日,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

  听完报告后,在近70分钟的审议时间里,组成人员为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献计献策:“科技创新意识不强,成果转化力度不够”;“要加大资金投入,进一步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设”;“要加大对彭水苗药品种保护、苗医药传承研发和人才培养等方面的资金支持和政策倾斜”;“强化技术指导,因地制宜实施中药材加工,提高产业效益”……

  根据组成人员的发言,会议形成审议意见。

  审议意见要求,要采取多种措施,广泛宣传条例,为推动科技成果转化营造更优的环境;要进一步统一思想,促进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要进一步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各种渠道广泛宣传条例;要践行新发展理念,推动发挥科技成果转化在全县中药材产业发展和乡村振兴中的作用。

  确保条例落到实处

  为认真落实人大审议意见,县人民政府组成整改工作小组,负责整改工作的组织、督促、指导。县人大常委会提出的问题被一一分解到每一个责任部门,落实责任领导、整改措施、整改时限。

  时隔一年多,县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得以充分落实,有效促进了全县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再上新台阶。

  自审议意见发出后,彭水自治县大力引进研发平台,彭水自治县俊苗山民族医药产业有限公司申请成立俊苗山医药研究院。这是该县首个以民族医药为研究发展对象的民办非企业科研机构。目前,该研究院展示厅、体验馆等各功能区已正式运营。

  “彭水使用苗医苗药的历史源远流长,目前有中药材1500多种。苗医苗药已成为带动老百姓增收的富民产业。下一步,我们将围绕主导品种,编制种植技术规程,精准指导各类经营主体实施苗药材规范化、标准化种植生产。”俊苗山医药研究院相关负责人表示。

  此外,县人民政府还完善科技创新投融机制,2021年,县级财政用于成果转化、试验示范科技支撑经费共计500余万元,撬动企业研发投入近6000万元。健全完善农业科技服务网络体系,积极对接市级部门,2021年和2022年先后从市农科院、西南大学等市级院所引进科技特派员60余名,不定期在全县为企业开展各项指导服务,培育本土人才100余名。

 

通讯员|刘洋行

编辑|朱苗 成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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