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推进人大协商 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积极推进人大协商 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日期:2022年09月29日 来源:重庆人大

2015年2月,中共中央制定《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首次提出“人大协商”的概念,将人大协商明确为一种重要的协商渠道。党的十九大报告也提出,“要推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统筹推进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以及社会组织协商”,再次对“人大协商”予以确认,进一步指出加强协商民主的制度建设对于保障人民民主权利,提高人民协商参与程度的重要性。在地方人大工作中,多数对人大协商还处于认识提升、起步探索的阶段,对实践创新、规范完善还有一段很长的路要走。

  开展人大协商

  应把握的四个原则

  人大协商是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协商民主,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丰富了新的内容、赋予了新的内涵、开辟了新的领域,在实践运用中应注重把握好以下四个重要原则。

  要在党的全面领导下推进人大协商。人大作为推进民主法治建设的前沿阵地,一切工作都要遵从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这既是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的要求,也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本质特征。人大协商作为一种协商民主方式和人大工作方式,其本身就是在党领导下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建设的一项制度性安排,坚持党的领导是开展好人大协商的根本所在。

  要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中推进人大协商。全过程人民民主,本质是社会主义民主,主体是全体中国人民,特点和优势在于全过程,其依法保证着人民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是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社会主义民主,也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人大协商的过程,其实也是发扬民主、集思广益、凝聚共识的过程,与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一脉相承、相辅相成的,也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实现形式。

  要在人大制度框架内推进人大协商。人大协商是协商民主机制在人大制度框架、人大具体工作中的融入和运用、深化和提升。具体来讲,就是要把人大协商体现在日常调研、工作座谈、听证论证、审议发言、公开征求意见等现行工作方式的各方面,使人大通过的法律法规、作出的决定决议,都在广泛听取意见、充分凝聚共识的基础上依法进行表决,真正做到把各方面社情民意统一到最广大的人民利益之中。

  要在人大代表履职过程中推进人大协商。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和组织细胞,一头根植人民群众、一头联动国家权力,是所有人大工作的切入点和落脚点。人大代表是人大协商的重要参与主体,更是人大与公众协商的重要中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中明确提出要“发挥好人大代表在协商民主中的作用”,因此,开展好人大协商,发挥好人大代表作用尤为重要。

  人大协商要融入

  人大工作的四项职权

  要把人大协商融入立法工作。立法过程中的法律法规起草、意见建议征求等环节,都应拓宽公众参与途径、加大公众参与力度,强化立法立项、法规草案的协商力度,把协商贯穿立法始终。

  要把人大协商融入监督工作。监督工作中的人大协商就是要让公众通过对话沟通表达关注点和利益点,以座谈交流、旁听会议、发表意见等形式参与工作调研或听取“一府一委两院”的工作报告,坚持做到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

  要把人大协商融入重大事项决定。人大在作出决定前要让公众充分了解重大事项的内容,在更广范围内与各社会团体、民间组织、人民大众加强协商,收集来自社会各阶层的不同意见,同时要重视专业性研究团体的专业意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为人大决定权的行使提供广泛的民意基础。

  要把人大协商融入人事任免。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选举、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相统一,是人大行使人事任免权的工作原则。在选举或任免前向选民、人大代表或常委会组成人员全面介绍候选人情况,充分运用好酝酿环节、充分征求各方意见、落实好任前公示制度等,就是协商民主在人事任免工作的具体体现,也有利于把组织认可、群众认可的干部选出来、用起来。

  南川人大探索

  协商民主的五个实践

  近年来,南川区人大常委会高质量履职,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统筹推进协商民主,在人大协商方面进行了探索,着力更好地汇聚民智、听取民意、推进民主。

  小处着手,着力拓展协商内容。在每年制定工作计划时结合本区域实际,充分考虑各行业、各领域的热点、焦点问题,将召开部分人大代表意见征求会和相关牵头单位充分协商相结合的方式,商定年度监督议题。

  创新机制,着力畅通协商渠道。率先探索创立部门人大代表工作站机制。今年,在区公安局、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设立3个人大代表工作站,并建立了《人大代表工作站工作制度》,由市、区两级人大代表进驻,通过参加视察调研、座谈会、听证会、旁听庭审、约见公检法机关领导人员、接待群众等方式,进一步畅通人大协商渠道、丰富代表履职平台。

  聚焦中心,着力搭建协商平台。围绕区第十五次党代会确定的“加快建设同城化发展先行区”目标任务,组织全区各级人大代表开展“建设先行区、代表在行动”主题活动,积极推动同城化发展先行区建设。

  守正出新,着力延伸协商范围。在全区31个乡镇全面规范推行人大“季会制”的基础上,持续深化“季会”的内容与形式,鼓励乡镇在第二、四季度举行人代会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时,根据工作需要在一定范围内邀请本乡镇部门负责人、本行政区域内上管部门负责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或主任、部分群众代表等列席或旁听会议,着力延伸乡镇人大工作协商范围。

  抓住重点,着力提升协商实效。紧扣首次工作评议区级部门办理区人大代表建议情况、专题询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执法检查《宪法宣誓实施办法》《长江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等重点监督议题、代表关注事项、群众关心焦点,向社会发布公告,综合运用设立专线电话、发放调查问卷、公开征集询问问题等方式,广泛协商、广纳民言、广集民智,形成全社会共同推动监督专项工作合力,着力提升监督实效、协商实效、工作实效。

 

作者|重庆市南川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黄友明

编辑|朱苗 成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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