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持彭水自治县建设清洁能源基地的建议

关于支持彭水自治县建设清洁能源基地的建议

主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协办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国网市电力公司,市经济信息委

建议正文

关于支持彭水自治县建设清洁能源基地的建议

 

  彭水水能资源蕴藏量274.36万千瓦,居全市首位,为重庆市能源基地县,水电装机容量达到200万千瓦。2010—2018年在桑柘镇、新田镇勘探出页岩气地质资源量757亿方,2019—2021年在高谷镇、鹿鸣乡、龙射镇、平安镇实施三维地震勘探,彭水页岩气储备总量已突破3000亿方。

  2021年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公布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名单的通知》,彭水被列入国家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试点县。引进大唐集团、华润集团、三峡集团、重庆能投集团、中石化等企业,对彭水水电、抽水蓄能、光伏、风电、页岩气等清洁能源实施开发。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双碳”战略相关政策,充分利用我县独特的资源优势,整合全县现有水电、抽水蓄能发电、风电、光伏、页岩气、氢能资源,我县正积极编制《重庆彭水清洁能源基地发展规划》,着力打造成为重庆市清洁能源基地,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落实“双碳”战略目标需要。习近平总书记向世界作出2030年实现碳达峰、2060年实现碳中和的庄严承诺,为顺利实现这一宏伟战略目标,国家“双碳”重点工作要求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大规模发展风电、光伏、抽水蓄能发电等清洁能源。

  二是促进区域振兴发展需要。彭水是重庆市唯一以苗族为主的少数民族自治县,也是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之一,清洁能源项目建设将带动彭水区域交通、水利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有助于推动已脱贫劳动力稳岗就业,保障农民创收增收,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注入新的活力。

  三是实现高质量发展需要。发展清洁能源能促进彭水产业转型升级,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形成以清洁能源为支柱的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格局,实现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双兼顾,为山清水秀美丽之地建设和高质量发展争取巨大的生态空间、经济发展空间。

  建议:支持彭水自治县建设重庆市清洁能源基地,加大清洁能源项目的要素配置,确保项目落地开工建设,并在资金、政策等方面给予保障。

办理简述

  A

渝发改函〔2022〕786号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518号建议

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当前,全市正深入贯彻“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坚持适度超前发展、保障供应留有余量,着力优化电力供给结构,大力发展清洁能源,推动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体系。预计到“十四五”末,全市清洁能源装机规模达1800万千瓦以上、占全市装机比例达50%(其中:新增风光等新能源装机规模200万千瓦以上,新增天然气发电装机规模约500万千瓦,新增水电装机规模23万千瓦),常规天然气产量达50亿方,页岩气产量达135亿方。

  彭水县清洁能源资源较为丰富,水能资源蕴藏量274万千瓦,页岩气储备总量超过3000亿方,具有一定的风光等新能源资源。一直以来,我委积极支持彭水县清洁能源发展,建成全市最大的水电站(彭水水电站,装机规模175万千瓦),水电总规模达200万千瓦;县域内取得探矿权面积3050平方千米,已完成钻井6口,实现开井4口,日产页岩气1.5万方;通过专项资金方式支持彭水县特色绿色产业发展达500万元,将彭水县列入全国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名单。为将彭水县建设成为全市重要的清洁能源基地,我委将重点做好三方面工作。

  一是着力挖掘彭水县水风光资源开发潜力。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开展全国主要流域可再生能源一体化规划研究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委已于今年3月委托中电建中南勘测设计院开展乌江干流(重庆段)相关研究工作,将重点围绕乌江干流已建或在建水电站论证合理范围内水风光一体化发展。彭水县域内水电、风光等新能源资源丰富,将成为该项研究工作的重要内容,该项工作论证成果也将推动彭水县内水风光资源加快开发。

  二是加快推进页岩气开采开发利用。积极协调中石化重庆页岩气公司创新页岩气勘探开发技术,加大勘探开发力度,尽快形成经济性开发能力,推动彭水页岩气试采销售,保障就近利用,实现清洁能源就近利用。支持彭水县因地制宜布局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等产业,开发更多的天然气应用场景。

  三是加强规划用地保障。我委将积极会同市级相关部门指导彭水县协调清洁能源项目与“三区三线”的关系,在项目选址和用地预审阶段提前介入,主动帮助业主单位优化项目布局,尽量避让永久基本农田、自然保护区和生态保护红线,保障项目合法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