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我市现行残疾学生参加体育中考计分政策的建议

关于调整我市现行残疾学生参加体育中考计分政策的建议

主办单位:市教委

协办单位:市残联

建议正文

关于调整我市现行残疾学生参加体育中考

计分政策的建议

 

  一、现状

  残疾学生是极为特殊的青少年弱势群体,他们的成长需要全社会的关心关爱。残疾学生,特别是丧失运动能力的残疾学生,在参加中考时,我市现行的体育考试计分政策对他们极不公平,事实上形成了升学的政策壁垒。

  二、存在问题

  我市最新的政策依据是《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9年初中学业水平暨高中招生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该通知第四条的规定:“因身体残疾或身患严重疾病丧失运动能力的考生,获准免试后,按满分的80%(40分)计入中招升学考试总分;因残、伤、病,但没有丧失运动能力的考生,获准免试后,按满分的60%计入中招升学考试总分”。其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计分标准过低。按照现有政策,残疾且丧失运动能力的考生只能得到40分,远低于全市体育中考平均分(约为48.83分),而且随着教育改革的深入,体育总分提高到70分后,这一差距将进一步拉大。

  (二)项目设置不合理。现行考试科目是指定科目(跳远、跳绳、实心球),残疾考生不能择考其他科目,对于由于身体原因无法参加该项目考试而可以参加其他项目考试的考生极不公平,剥夺了其参与体育考试的机会。譬如,接受调查的一位残疾学生,因髋关节发育不良,多次行骨科大手术,仍然双下肢不等长,髋关节承重能力受限,必然无法参与长跑、跳远、跳绳等项目,如强迫运动将存在旧伤复发和健康恶化的风险。

  (三)事实上侵害了弱势群体的利益。残疾学生相对正常学生求学、就业的困难更多,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关爱和帮助,现行政策下,残疾学生很难迈过10~14分的“门槛”升学,让本就劳动能力受限的学生雪上加霜,从而丧失继续求学,靠脑力劳动解决就业的机会,将他们推入本就因身体残障而难以胜任的体力劳动市场,这是变相剥夺其将来的就业机会,势必导致更多残疾人难以就业,增加社会负担。

  三、其他省市政策情况

  (一)北京市。《2017年北京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方案》规定:“考生持相关证明,填写《2017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现场考试免考申请表》,经家长签署意见、学校初审盖章、区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确认后,由学校报区体育考试考务办公室审定。因残疾丧失运动能力而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应当凭市残联颁发的残疾证书,办理相关手续,现场考试以满分30分记录”。

  (二)天津市。天津市教委《关于印发天津市2014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教委〔2013〕55号)规定:“2014年残疾学生办理免试后,以满分30分记入升学总成绩”。

  (三)上海市。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沪教委规〔2019〕4号)规定:“因残疾并全部丧失运动能力,获准免修及免考的学生,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其体育考试成绩按30分计。因残疾丧失部分运动能力的学生,不能参加单项统一考试的项目,该单项成绩按满分计算”。

  (四)广州市。《广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考试实施意见》(穗教规字〔2019〕2号)规定:“因残疾免修体育与健康课和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学生,应申请免考。此类考生的体育考试成绩按全市普通考生最终成绩平均分计算。因身体健康方面的疾病不适宜参加体育活动,并已办理免修体育与健康课和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学生,应申请免考。此类考生的体育考试成绩按全市普通考生最终成绩平均分的85%计算”。

  由此可见,其他省、市对残疾学生参加中考体育考试的规定大多是符合免考条件的残疾考生计入体育满分,或至少可以择考其他科目,给与残疾考生公平权益和一定的政策倾斜和关怀。

  四、建议

  建议市教委牵头,深入残疾学生及其家庭开展调研,形成专题调研报告向市委、市政府进行反映,充分借鉴其他省市相关规定,在严格审核把关的前提下,切实调整现行体育中考计分政策,对丧失运动能力,持有市、区残联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学生予以免考,按全市体育中考平均分计入成绩,给予他们人生道路上应有的关爱和公平。

办理简述

A

渝教议函〔2022〕96号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关于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0612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一、高度重视残疾学生体育教育工作

  残疾学生体育教育在促进残疾学生的身心健康、提高残疾学生的生活适应能力、体现残疾学生的自身价值等方面都起着重要的影响和作用,是实现教育公平的重要途径。我委历来高度重视残疾学生的体育教育工作,会同市残联等部门专题研究,落实工作举措,取得阶段性成效。一是共建残疾学生项目训练基地。市残联与我委共同印发了《重庆市残疾人群众体育和特奥运动项目训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和《重庆市残疾人残奥听障奥运动项目训练基地管理办法》,并在全市建设了20余个训练基地,从体育活动推广、器材购置、场地维护、教练补贴等方面给予补贴,共同管理和扶持基地建设。二是举办残疾学生体育运动竞赛。近三年,特教学校残疾学生参加国内外比赛,获得国际级冠军2枚、国家级奖牌100多枚,其中在全国第十一届残疾人运动会暨第八届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上,我市残疾学生共获21金、31银、17铜的历史最好成绩。现已将残疾学生运动员组别纳入市中学生田径比赛,其他项目正在积极探索中。三是开展残疾学生体育主题活动。各级各类学校坚持科学、文明、安全、自愿,因人、因时、因地制宜的原则,举办形式多样的残疾学生体育活动,丰富残疾学生的校园文化生活。其中北京2022年冬残奥会开幕式上市特殊教育中心扬帆管乐团作为唯一现场演奏的乐团在国家体育场“鸟巢”奏响了国际残奥会会歌《未来赞美诗》。四是强化残疾学生体育教育教学。根据残疾学生特点,开发、推广适合残疾学生特点的健身康复体育项目和活动。市残联与我委联合在特教学校推广啦啦操运动项目,使学生掌握基本的体育技术、技能,培养对环境的适应能力和生活自理能力,培养学生自信、自强和顽强意志品质,促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二、稳妥审慎研究中招体育考试方案

  中招体育考试对提升学生体能素质、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具有积极的影响。我委历来高度重视中招体育考试,并把中招体育考试改革作为头等大事来抓。2021年8月,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重庆市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若干举措》,文件明确指出:积极推进中招体育考试改革,改进中考体育测试内容、方式和计分办法,逐渐提高分值。随后我委就我市中招体育考试内容、方式及计分方法进行专题研究,并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路线图和时间表。一是召开3次座谈会。广泛听取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学校负责人、有关专家及一线体育教师代表的意见建议,并对残疾学生参加中招体考的计分方式及分值进行专题研究。二是借鉴兄弟省市经验。深入云南省学习考察,积极与北京、天津、上海3个直辖市沟通,积极参考山东、河南、陕西、云南等省市在残疾学生参加中招体考的落实举措。三是开展意向调研。面向全市采取实名制问卷调研方式进行调研,问卷专设残疾学生参加中招体考专栏进行专题调研,发放问卷1252份,为中招体育考试改革提供了参考依据。四是组建专家团队。委托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组织相关领域专家、一线体育教师对残疾学生参加中招体育考试内容、方式及计分方案进行专题研究,目前方案已进入研究论证阶段。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委将继续按照计划,加大残疾学生参加中招体育考试内容、方式及计分方案研究力度,充分考虑残疾学生的特殊情况,体现人文关怀,做好中招体育考试改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