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尽快落实城市更新中政策支持事项具体操作流程的建议

关于尽快落实城市更新中政策支持事项具体操作流程的建议

主办单位:市住房城乡建委

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城管局,重庆市消防救援总队

建议正文

关于尽快落实城市更新中政策支持事项具体操作流程的建议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市委五届九次会议要求“落实城市更新行动”。2021年6月,重庆市政府印发《重庆市城市更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开展城市更新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为加快城市更新项目落地实施,推动城市结构优化、功能完善和品质提升,建设“近悦远来”美好城市,助力建成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新范例,建议市里从实施细则、审批权限等方面给予支持。

  一、基本情况

  沙坪坝区认真落实国家城市更新行动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结合本区实际,对标对表,成立了城市更新领导小组并印发《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更新管理暂行办法》。同时,为促进城市更新体制高效运转,高标准建设运营城市更新项目,集中城市更新资源、平衡城市更新项目资金,沙坪坝区结合当前发展转型、资源整合、资金筹措、项目谋划及运营管理需要,参照渝中区、渝北区、九龙坡区等已成立区属城市更新公司的相关经验,正积极筹备组建区城市更新公司,由区住房城乡建委牵头,先行以筹备组名义推进城市更新公司注册组建、项目包装策划和融资等工作。目前已完成歌乐山·磁器口片区、双碑街道、内环沿线、陈家桥学林等4个片区策划方案,正申报金碧正街、特钢厂、滨水复合功能区、磁器口古镇片区等10个城市更新项目,通过专家审核纳入市级城市更新试点示范项目库。

  二、存在的问题

  《重庆市更新管理办法》印发后,管理办法配套政策暂未制定,推动办法落地的技术导则和实施细则目前仍处于研究阶段,主要有以下两个问题需市级相关部门协调解决。

  (一)市级部门审批权限暂未下放。办法明确,城市更新项目立项、环评、用地、规划、建设、消防、节能、园林绿化等各环节涉及市政府部门审批的事项下放至各区。但目前市级部门审批权限下放政策还未制定,城市更新项目审批时间较长,影响项目实施建设。

  (二)政策落地实施有待进一步细化。办法提出“对增加公共服务功能的城市更新项目,有条件的可按不超过原计容建筑面积15%左右比例给予建筑面积支持。城市更新项目涉及土地出让的,依据经批准的项目实施方案,采取协议出让或公开招拍挂(含带方案招拍挂)方式办理供地手续。”以我区大河沟城市更新项目为例,在实施过程中,部分不成套的危房建筑原地配套重建,增设了功能用房,但新增功能用房的用地和产权办理登记暂无法落地,需市级有关部门明确实施路径。

  三、建议

  为加快推动城市更新项目落地,建议市级相关部门:一是尽快制定审批权限下放计划,加快推动涉及立项、环评、用地、规划、建设、消防、节能、园林绿化等各环节审批的事项下放至各区县,缩短项目审批时间。二是针对增加公共服务功能的城市更新项目,制定新增建筑面积支持的具体操作细则,明确规划用地和产权办理等事宜实施路径,确保各区城市更新项目资金平衡。

办理简述

  A

  渝建人大复函〔2022〕87号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802号建议

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一、关于“尽快制定审批权限下放计划,加快推动涉及立项、环评、用地、规划、建设、消防、节能、园林绿化等各环节审批的事项下放至各区县,缩短项目审批时间”的建议

  2021年6月出台的《重庆市城市更新管理办法》规定:城市更新项目立项、环评、用地、规划、建设、消防、节能、园林绿化等各环节的事项下放至各区。实施方案批复文件作为后续规划管理和办理上述相关审批手续的重要依据。各区政府(管委会)应当建立审批服务机制,优化审批流程,开辟绿色通道,实行并联审批、限时办结。

  市住房城乡建委建立“项目专人包片”制度,开展项目“伴随式”服务,及时收集并归纳分析项目审批、建设和运营过程中的难点卡点堵点问题,对突出问题分类建档。针对共性问题,一方面,形成问题清单分送市级相关部门,争取支持解决的同时为各部门制定配套政策提供支撑依据,另一方面,会同相关市级部门开展常态化现场调研,分专题组织召开协调会,“点对点”精准保障,打通关键症结。同时,我们正会同相关市级部门在渝中区、九龙坡区选择2-3个具有代表性的城市更新试点示范项目全程跟踪指导,探索项目“平面”审批模式,逐步形成一套可操作的、适用于存量改造项目的全新审批机制和流程。2022年3月25日,市住房城乡建委印发《关于加强城市更新项目管理的通知》,明确了城市更新项目入库条件、项目申报入库流程、项目监督管理及退出机制、项目督查考核及激励措施等内容,3月30日,印发《重庆市城市更新技术导则》,以“基础数据调查一片区策划一项目实施方案”的工作流程为“骨架”,通过绘制工作流程图、技术流程图、方案编制流程图,引导建立系统化的城市更新模式,明确各阶段参与主体及工作内容,指导区县规范化开展项目审批相关工作。市规划自然资源局于2022年1月出台了《关于城市更新项目规划和用地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城市更新项目规划和用地管理政策进行了细化完善,明确了城市更新项目规划、用地等一系列审批权限下放至各区的具体内容。同时,市规划自然资源局拟于近期出台中心城区详细规划修改分级管理文件,城市更新项目涉及的不突破规划街区强制性内容的规划修改审批权限也将下放至各区局。市发展改革委已将城市更新项目审批权限下放至各区县,简化项目审批手续。市城市管理局积极配合城市更新行动,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

  二、关于“针对增加公共服务功能的城市更新项目,制定新增建筑面积支持的具体操作细则,明确规划用地和产权办理等事宜实施路径,确保各区城市更新项目资金平衡”的建议

  2021年5月4日,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深化规划自然资源“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明确除原为工业项目外的城市更新项目,有条件的可按不超过原计容建面积15%左右比例增加容积率,各区局可视具体情况出台建筑面积增量政策等相关细则。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在《指导意见》中进一步明确,在原用地范围内可按不超过原计容建筑面积15%增加容积率用于公共服务功能,新增建筑规模部分免收地价款,此外,原用地性质为划拨的,因增配厨房、卫生间、电梯等基本生活设施而增加部分用地的,可采取划拨方式办理用地手续。同时,也明确了保留维修、改建加减、拆旧建新等不同类型城市更新项目的不动产登记程序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