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税务管理工作的建议

关于对税务管理工作的建议

主办单位:重庆市税务局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市国资委

建议正文

关于对税务管理工作的建

 

  重庆市税务机关在持续改善营商环境、优化“放管服”改革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展,特别是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中,在提供精细化服务、纳税提醒服务以及智慧税务等方面做出了特色。新冠肺炎疫情以来,在及时宣传和精准执行中央和地方减税降费政策上效果明显。现对税务管理建议如下:

  一、对市税务局的建议

  加强企业执行税收政策的指导。谁执法谁普法,建议结合重庆市“八五”普法规划,通过官网、公众号等加强税收政策落地的官方解读,尽量减少各省市执行政策的差异、促使税负公平,降低企业政策执行风险并增加我市企业与市外同行业的竞争力。

  税收征管和稽查应持有合理的刚性。由于纳税人崇法遵法意识不一,开业执业动机各异,税务机关在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中要保持必要的谨慎、持有合理的刚性,需要重点关注执法与服务的关系,增强职业自信。要避免至上而下的考评机制导致征管重心和征管力量的偏移,如日常征管中的催报催缴、各类报表资料的填报等;再如对虚开发票、失控发票的协查检查等,这些工作客观上会消耗较多的征管和稽查力量,削弱了税收征管效能的发挥,也增加了税务机关的执法风险及其工作人员的执业风险。

  加强对先进的表彰。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这既是完善纳税信用体系的需要,也是优化纳税服务、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的需要。近年来,税务部门主要通过纳税信用等级评定来实施分类管理,建议各级税务机关联合财政等部门按期(如税收宣传月)对涉税工作中的先进纳税人、缴费人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增强依法诚信纳税的荣誉感,增加企业的信用资产。

  二、通过市局对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提起的建议

  畅通异地办税渠道。跨省办税存在困难,如企业跨省房产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的申报缴纳,无法通过公司注册地开户银行与异地税务机关签署三方协议实现跨省扣税等。

  完善税务检查权限。建议修订《征管法》,在税务机关检查权限中增加经批准有权查询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及涉嫌人员在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开立的证券账户、资金账户中的证券和资金情况,完善税务机关检查储蓄存款账户的权限。

办理简述

A 

渝税函〔2022〕37号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

关于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第0843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一、关于加强对企业执行税收政策指导的建议

  重庆市税务局始终聚焦纳税人缴费人关心关切,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税费政策宣传辅导,不断提升政策宣传的覆盖面和精准性。一是拓展宣传渠道,将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相结合,通过在重庆税务官网、微信公众号、电子税务局等媒介发布税费优惠政策,推送动漫、短视频等通俗易懂的宣传产品,构建多维度、立体化宣传格局。目前,已将重庆税务微信公众号打造成有800万关注度、月访问量达到450万、全市排名第三的重庆政务新媒体。二是抓准辅导对象,运用大数据技术主动甄别符合条件的纳税人,通过税企互动平台,“点对点”将优惠政策信息推送至纳税人,变“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人”。三是细化辅导内容,针对常见疑点问题,通过分门别类编制政策指引,明确政策执行口径,方便纳税人缴费人及时查阅、准确适用。下一步,重庆市税务局将围绕落实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做好分众化、差异化、精准性的宣传辅导,确保纳税人缴费人学懂用好尽享税费优惠政策。

  二、关于税收征管和稽查应持有合理刚性的建议

  重庆市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始终坚持服务与监管并重,全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税收营商环境。一是优化办税服务,试点建设智能办税服务厅,实现智能问、办、辅一体化;增加“办税跑一次”事项达到209项,出台全市跨区通办事项95项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6类20个通办事项;推动电子税务局和“渝快办”平台深度融合,实现用户信息互认;拓宽纳税服务热线办税业务范围,为纳税人提供25项涉税业务热线办理。二是简化办税流程,创新推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点即报”系统,企业所得税、财产和行为税“十一税”合并申报、存量房交易“智联通”、增值税留抵退税“点即退”等,持续优化办税缴费流程,纳税人缴费人幸福感、获得感大幅提升。三是加强税收监管,构建“信用+风险”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对低、中、高风险纳税人进行分级分类管理,及时阻断化解风险;加强重点领域风险防控和监管,将符合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标准的稽查对象列入重大税收违法“黑名单”,推动实施多部门联合惩戒,提高税法遵从度。四是严厉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成立重庆市常态化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及警税合成指挥中心,推动警税联合办案实体化常态化运行,为保持严打严防态势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下一步,重庆市税务局将持续在提升纳税服务和税务执法的规范性、便捷性、精准性上下功夫,不断完善税务监管体系,持续提升纳税服务水平,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发展。

  三、关于加强对先进的表彰的建议

  重庆市税务局认真落实国家税务总局有关纳税信用管理的部署要求,主动向社会公告年度A级纳税人名单,并将A级纳税人名单共享给“信用中国”,纳入社会信用体系“红名单”企业进行联合激励。建立健全纳税人缴费人信用评价制度,对纳税缴费信用高的市场主体给予更多的便利。目前,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应用向多领域扩展,守法诚信企业在融资授信、项目管理、获得荣誉、进出口等多领域享有越来越多的便利。下一步,重庆市税务局将继续深化部门协同、强化数据共享,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探索拓展纳税信用结果的多渠道应用,努力营造依法诚信纳税的良好氛围。

  四、关于畅通异地办税渠道的建议

  重庆市税务局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陆续推出了一系列便民办税缴费措施,让纳税人缴费人享受更快捷、更规范、更有感的服务。目前,税务部门已实现跨省经营企业部分涉税事项全国通办;川渝税务已实现两地企业跨省(市)迁移线上“一网通办”、线下“一窗综办”,跨省缴税“一键达”,资质异地共认、权益承继。针对您提出“畅通异地办税渠道”的建议,重庆市税务局将及时开展工作调研,适时向上级部门反映。下一步,重庆市税务局将按照税务总局的工作部署,持续在优化纳税人缴费人办税缴费举措上下功夫,不断扩大跨省经营企业全国通办涉税事项范围,切实减轻纳税人异地办税负担。

  五、关于完善税务检查权限的建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凭全国统一格式的检查存款账户许可证明,查询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账户。税务机关在调查税收违法案件时,经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可以查询案件涉嫌人员的储蓄存款”。您提出的增设对“证券账户、资金账户中的证券和资金情况”查询权限,涉及修订《税收征收管理法》,重庆市税务局将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适时向上级部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