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动三孩生育政策落地实施的建议

关于推动三孩生育政策落地实施的建议

主办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市医保局

建议正文

关于推动三孩生育政策落地实施的建议

 

  为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2021年,党中央、国务院根据我国人口发展形势变化作出了《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这是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重大举措,具有深远历史意义和重大现实意义。近年来,全面二孩、三孩已逐步放开,诸多因素导致人口出生率下降和老龄化逐步上升,亟待支持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措施。

  目前,我市每年新生儿出生存在下降趋势,60岁及以上老年人701.04万人,占总人口21.87%,在全国排第五,仅次于东三省和上海之后,已严重老龄化。

  建议:一是在增加生育福利的基础上,再增加孕期诊疗、住院分娩时和生育后的配套政策支持。在孕期就诊时,适当减免诊疗费用,更好满足孕产妇多样化的就医需求;分娩时按照孩次提高报销比例,在孩子3岁前每月给予一定的补助,用于购买奶粉、衣物等,减轻家庭抚养负担。二是在增加普惠托育服务机构的同时,对需要入托的0-3岁婴幼儿家庭进行适当补助,真正解决生育后无人带小孩和经济负担。政府部门要加强对民办托育机构的监管,但也要有针对性地出台一些扶持政策,通过提供场地、减免租金、给予补助等,支持民办托育机构健康发展。三是学龄前儿童教育成本较高,从进入幼儿园开始,特别是有二孩、三孩的家庭,极大的降低了生育意愿,建议出台相关政策,解决育龄家庭的后顾之忧。

办理简述

  A

  渝卫函〔2022〕336号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964号建议

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结合您提出的建议,我委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联合市级相关部门,强化政策引导和统筹引领,营造积极实施三孩生育政策、构建生育友好的社会氛围,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我们将着重在以下几方面持续推进和加强。

  (一)推进生育保障机制不断完善。严格落实婚假、产假、护理假、哺乳假、育儿假等制度,依法保障育儿家庭假期相关合法权益。鼓励用人单位建立有利于照顾婴幼儿的灵活休假和弹性工作方式,为父母照护婴幼儿创造便利条件。继续做好生育保险对参保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待遇等的保障。加大儿童基本医疗保障力度,完善新生儿参保政策和儿童特殊疾病保障政策。

  (二)大力支持普惠托育服务发展。严格落实税费减免政策,目前国家层面正在加紧研究税费政策修改,待国家政策确定后,我市将及时制定贯彻落实意见。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实施好公办托育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和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的引导和撬动作用,支持社会力量发展社区托育服务设施和综合托育服务机构建设。幼儿园设立托幼班提供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按照学前教育同等政策支持等。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探索托育机构运营补贴制度,降低托育机构收费标准,切实减轻生育家庭负担。

  (三)大力推进学前教育发展。完善区县普惠性幼儿园布局规划,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幼儿园,健全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持续提升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覆盖率。加大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资助力度。加强幼儿园收费监管,依法严肃查处违反收费政策及规定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