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宋婷婷
2021年11月25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首先在北京、上海、重庆、杭州、广州、深圳6个城市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并明确创新试点工作10个方面101项改革举措。重庆是中西部地区唯一的试点城市。
从深化“放管服”改革到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重庆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的《重庆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优化营商环境按下了快进键。
2021年3月,重庆与四川同步表决通过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这是川渝两省市人大常委会协同立法首个项目。2021年7月1日起,两地条例同步施行。
四川户籍的唐女士长期居住在重庆,2021年11月初,她想在四川天府新区注册一家食品生产企业。因为注册企业属于“川渝通办”事项,唐女士在重庆两江新区政务大厅很快就完成了信息填报。“之前还要去成都办,现在方便得多,不用来回奔波。”唐女士对此赞不绝口。
这并非个例。如今,在川渝两地开办企业能享受到越来越多的便捷服务。
我市出台的条例明确,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对中小企业特别是其中的小型微型企业实行扶持政策,支持创业创新、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帮助企业实现稳定发展。
据了解,2021年1至11月,全市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49.8亿元,2.7万人得益于此,走上创业之路。截至2021年11月底,全市市场主体总量达319.25万户,其中民营市场主体总量突破300万户,占比达到97.38%。
据了解,两地条例实现了重要制度有机对接,共有30余个重要条款从市场、政务、法治三个维度作了相同或相近的规范,明确了统一政务服务标准、加强执法司法联动协作、加强毗邻地区合作共建等系列制度安排,为协同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重要的法治保障。
川渝协同立法的第二项成果——《四川省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和《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嘉陵江流域水生态环境协同保护的决定》,于2022年1月1日起同步施行。这也是川渝首次尝试以“条例+决定”的形式开展协同立法。
此外,川渝两地铁路安全管理法规协同立法正有序推进,拟于2022年3月同步提请两省市人大常委会审议表决。
【点评】
通过川渝两省市人大常委会首个协同立法项目的探索实践,增进了两地人大法制工作机构的联系沟通,促进了协同立法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并为接续开展协同立法提供了有益经验。时至今日,两地协同立法成果可谓“接二连三”。协同立法应用于地方立法,是改革发展的现实需要,是地方立法的创新与发展。随着《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的全面深入实施,协同立法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
——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 邹钢
主管单位 重庆市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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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委员会主任 周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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