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心为伴 提升社区矫正监督实效
“烟苗现在全部种下去了,目前长得很好,预计年产值能达60万元!”2023年6月,郝某某向回访的重庆市丰都县检察院检察官分享这个好消息。
据了解,郝某某在四川省剑阁县经营一家60余亩的烟叶种植基地,今年1月,因犯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按照规定须回到重庆市丰都县接受社区矫正。由于烟苗的栽种时间为2月,如何按时培育烟苗,成为郝某某的难题。
得知此情况后,丰都县检察院通过信息比对和上门走访,与县司法局召开协调会,建议根据烟叶种植需求对郝某某外出申请依法快速审批。丰都县司法局采纳了该建议,当即批准郝某某先行前往剑阁开展育苗工作,并联合县检察院与剑阁县检察院、司法局商讨了异地监管等事宜。
2023年5月至6月,市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以下简称调研组),在对重庆市社区矫正工作情况开展调研中了解到这一典型案例。
据了解,近年来,我市社区矫正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其中也面临着一些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
机构设置存在短板
社区矫正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要制度,是行刑社会化的一种方式。根据社区矫正法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置社区矫正机构,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的具体实施。
“但目前,全市还有18个区县(自治县)未设立以行政区划命名的社区矫正管理机构。”调研组认为,由于未设立专门管理机构,制度建设不完善,存在着定位不清、职责交叉、衔接配合不顺、执法主体不适格等问题。
如,信息化核查工作不到位,导致社区矫正对象脱管现象仍有发生;对病情复查、诊断的审查不严格,导致个别保外就医对象病情虽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但未予收监;部分司法所日常监管不到位,文书制作、档案管理不规范,法律执行有偏差,管理措施适用不当等。
“要加快建立健全社区矫正管理机构,实现市、区县两级社区依法全覆盖,进一步理顺职能职责,保持同步对接。同时,要进一步健全完善社区矫正工作制度,规范档案管理和文书制作,推进精细化教育帮扶,健全社区矫正对象就业有人扶、困难有人助的工作体系,不断提升矫正质效。”调研组指出。
畅通信息共享渠道
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提质增效,离不开信息化建设。目前,我市共有4家矫正帮教管理服务中心纳入“智慧矫正中心”建设试点,并已建成3家。“但与先进省市相比,我市‘智慧矫正中心’及信息化建设还有差距,一些信息堵点未完全打通。”调研组发现。
如,全市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仍未达到全业务、全时空、全流程网上办理的要求,司法行政机关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等单位的数据节点尚未联通,部分案件法律文书仍不能通过网络系统传送,社区矫正过程中相关信息也未能实现及时反馈。
“因社区矫正人员身份信息具有敏感性,司法行政机关未共享全口径信息,人力社保部门难以提供针对性就业服务。”涪陵区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科科长张鹏说。
“社区矫正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工作,需要各部门支持配合,同向发力,共同推动。但在实践中,仍存在着相关单位配合协作不够顺畅的问题。”调研组了解到。
如,对暂予监外执行是否需要明确期限、矫正场所确定、矫正期间违规行为评判认定标准等方面尚未达成一致;文书送达、情况通报不及时,交付执行不畅,部分审判机关、公安机关未及时向司法行政机关通报社区矫正对象被采取强制措施、被判处实刑等情况,特别是外地审判机关法律文书送达滞后,导致部分矫正对象入矫报到超期。
此外,个别审判机关判处被告人缓刑、管制未经调查评估,仅根据其户籍地就确定执行地,甚至先判决后委托评估;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在立案侦查或审查起诉阶段,就委托社区矫正机构开展社会调查评估,导致委托评估数量剧增,不仅造成司法资源浪费,也拉低了调查评估报告的采纳率。
“要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尽快加以改进和完善。”调研组认为,要利用“数字重庆”建设契机,迭代升级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加强科技应用,持续提升社区矫正整体智治水平;要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依法履行职责,深化协作联动,切实增强社区矫正工作合力,规范社会调查评估。如,有关单位要加强研究会商,出台相关政策,进一步明确开展社会调查评估的主体责任、案件范围、调查内容、调查手段、时限要求和采纳反馈机制等。
强化人力经费保障
社区矫正法规定:司法所根据社区矫正机构的委托,承担社区矫正相关工作。“但目前市、区县社区矫正力量还比较薄弱,与所承担的工作任务还不相称。”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局局长肖晓华表示力不从心。
据介绍,目前,我市基层司法所在职在编人员总量偏少,“一人所”问题较为突出。如石柱自治县33个司法所中,“一人所”就有27个,“他们除承担社区矫正工作外,还要承担刑满释放对象安置帮教、人民调解、法治宣传、法律服务等工作,线长面广、人少事多、监管压力大。”
巫山县司法局帮教服务中心主任李劲松也有同感。他说,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中具有相关资格证的人员少,存在执法专业性不强、执法水平不高等问题,而且经费保障有限,待遇普遍偏低,导致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队伍稳定性差,工作质量和水平难以保证。“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扣除‘五险一金’后,平均每月只有2000元左右。”
“由于对社区矫正工作的宣传力度不大,引导力度不够,公众对社区矫正的认知度不高,部分群众对将社区矫正对象置于社区进行教育改造有抵触情绪,有的不愿意配合工作人员上门走访调查等。”肖晓华说。目前,我市社会组织和社会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积极性不高,有能力承接社区矫正服务的社会组织数量偏少。
人才队伍是社区矫正的力量,经费是社区矫正的保障。“要持续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素能培训,着力提升专业技能和履职能力,积极锻造一支革命化、专业化、正规化、职业化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调研组强调。
调研组同时要求,要加大对社区矫正社会面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知晓度和参与率,进一步完善村(居)干部、网格员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体制机制,落实工作及经费保障,完善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配套制度和支持政策,充分动员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教育帮扶活动,营造“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 (记者 廖灿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