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能动 跨域协同

《家庭教育促进法》的正式实施,明确了家庭、国家和社会在促进家庭教育方面扮演的角色,引导父母或监护人了解家庭教育是什么、怎么做,最终目标是促进各方合力推动家庭教育发展。但在具体的实际操作中,各方到底在合力中扮演什么角色,人民法院又应怎样将法律中的训诫和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落到实处是一个重要课题。

  首先,在深学深悟法律规定的同时,荣昌区法院延续了该部法律的温情,也保留了其应有的“牙齿”。通过督促区人民政府发文,全区在荣昌区法院特色未成年人关爱学校即“爱心学校”的现有基础上,联合区检察院、区公安局、区司法局、区教委等九部门正式成立荣昌区家庭教育爱心指导站,着力推进爱心指导站的建设。本次跨域家庭教育指导令的发出,就是依托爱心指导站的工作平台,在遵守指导站的工作规范和职责范围的框架内发出的。家庭教育指导令的发出,让在家庭教育失范中的当事人明白,法律中的“依法训诫等措施”并不是无关痛痒的批评教育,是公权力对“家事”的正当介入,既是当面提醒,也是公开警醒。同时开展的家庭教育指导,也是家庭教育指导师和各相关职能部门广泛运用社会学、心理学、法学等交叉学科知识,对当事人进行家庭教育和亲子教育,并融合普法宣讲等多种功能的全面家庭教育指导,是对失范家庭教育的一次全面纠偏,有效促进家长依法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

  其次,本案的审理,恰逢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被明确赋予“两中心两地”的战略定位。人民法院应如何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贡献司法力量?随着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深度开展,两地互联互通、产业融合、群众生产生活更加密切的同时,涉成渝两地生活的未成年人家庭教育问题也更加突出。荣昌区法院处于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的腹心位置,对于成渝一体化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本案首创成渝跨域家庭教育指导令,不仅仅是对川渝地域范围内的一个涉未成年人问题的应对,更是如何增强大局意识,坚持能动司法、协同司法,创新司法理念,在协同发展中谋划人民法院工作,不断改革和完善适应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涉未成年人司法工作的最好诠释。

  本次指导令的发出借助成渝两地行政力量与社会力量,多角度为周某父母进行有针对性的家庭教育指导,不仅司法保障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全力护航家长“依法带娃”,推动涉成渝两地生活的未成年人及其父母家庭教育工作的深化、常态化,也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指导家庭教育质量的总体提升贡献了司法智慧和法院担当。同时也引发了荣昌和四川某市两地司法机关和关工委对跨域婚姻引发的子女抚养和父母赡养等问题的广泛讨论,并制定了相关规则,达成了对相关司法问题的及时应对,妥善处理,确保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来源:人民法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