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聚焦“小切口” 服务大民生
从“联防联控”这一“小切口”着手,以出台法规性决定的形式与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制定的相关条例进行协同……2021年重庆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加强嘉陵江流域水生态环境协同保护的决定》,是我市“小切口”立法的又一次实践,受到一致好评。
回望市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足迹,“小切口”立法成为不容忽视的特点之一。
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坚持“管用几条就制定几条”“几条有用就保留几条”的原则,聚焦所要解决的问题,在“小切口”立法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
在审议市政府提交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办法”草案时,市人大常委会摒弃了传统的立法章节体例,将其更名为“野生动物保护规定”,并围绕中心问题,跳出面面俱到的思维定式,将原草案“浓缩”为必要的20条,导向更鲜明、内容更精简、体例更简洁。
市人大常委还针对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实施长江流域禁捕工作,出台法规性决定,条文不多,重点是分层次细化禁捕区域,并对以交易为目的的“职业钓客”进行有效规制,为长江母亲河添一道“护身符”。
此外,修改完善后的《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也不分章节,需要几条立几条,根据实际需求,增加了调整承包地的情形、明确代耕程序、鼓励集体经济组织采取信息化方式投票等创新制度,被农村干部群众称为能看懂、易执行的“干货式”立法。
市人大代表、重庆工商大学法学与社会学学院院长黄文认为,“小切口”立法不贪求体例结构的完美,也较少上位法原则性、宣示性、准用性条款的重复,不仅方便公众阅读和理解,也方便管理部门执法,法规实施效果大幅提升。群众也反映,这些看似简单的“小法”言简意赅,焦点明显,能用、管用、好用,解决了实际问题。
2021年9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轩在《中国人大》撰文指出,要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坚持“小快灵”“小切口”,突出务实管用,努力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和效率,为我市进一步做好“小切口”立法指明了方向。
我市具有特殊的行政管理架构,决定了在立法中既要有省级层面综合性的法规,也要兼顾区县管理的现实需要,适当安排“小切口”立法项目。从近几年我市的立法情况看,绝大多数地方性法规属于体例完备、条文较多的综合性立法,“小切口”立法的推进力度还可以进一步加大。
市人大代表、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邓茂强建议,“小切口”立法项目应向社会治理、城市管理、民生改善等社会建设领域倾斜,针对突出问题“对症下药”,将立法为民的宗旨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