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捐赠公共文化设施可获税收优惠
安徽:捐赠公共文化设施可获税收优惠
《法制日报》2020年7月7日
7月1日,安徽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安徽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条例注重统筹政府主导与社会力量参与,不仅鼓励支持公共文化机构参加长三角地区和所在都市圈公共文化服务合作,还鼓励支持公民、法人等兴建、捐建、合建公共文化设施,可依法给予税收优惠,激发各类社会主体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积极性,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均衡发展。条例将于9月1日起施行。
条例规定,公共文化设施开放收取费用的,应当每月定期向中小学生免费开放,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未成年人、老年人、现役军人、消防救援人员、残疾人、低收入居民等群体免费或者优惠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