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断开创人大监督新局面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健全人大对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监督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对于在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充分发挥人大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不断开创人大监督新局面

 

一、坚持党对人大监督工作的领导,确保人大监督正确的政治方向

人大监督是在党的领导下,代表国家和人民进行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监督。监督的目的,是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确保宪法法律全面有效实施,确保行政权、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得到正确行使,确保人民权益得到维护和实现。这一过程直接涉及与“一府一委两院”的关系,涉及如何处理好监督与支持的关系。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各个国家机关在党的领导下既分工明确,又相互协作。所以,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确保人大监督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处理好方方面面的关系。才能始终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全局的高度,从国家和人民的整体利益、长远利益出发,把人大监督“一府一委两院”工作同支持他们依法履行职责有机统一起来,寓支持于监督之中,形成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合力。

坚持党的领导,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从中汲取强大精神动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系统全面、逻辑严密、内涵丰富、内在统一的科学理论体系,为人大深入开展监督工作提供了行动指南。同时,习近平总书记围绕人大监督工作发表一系列重要论述,对于我们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我们要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

坚持党的领导,要紧紧围绕保障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实现党中央提出的重大目标任务来谋划和安排,做到党和国家工作重心在哪里,人大监督就跟进到哪里,力量就汇聚到哪里,作用就发挥到哪里。当前,人大开展监督工作的一个重点就是贯彻落实好党的二十大精神。从推动高质量发展、增进民生福祉、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到加强对执法、监察、司法工作的监督,加强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和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再到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目标任务为我们清晰指明了下一步人大监督的努力方向。 

 来源:“全国人大”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