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足区:备案审查“两院”规范性文件

本报讯  为切实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将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的工作要求和《重庆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大足区人大常委会对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以来制发文件(除机关内部管理类文件)开展专项筛查清理,特别是司法业务类文件开展备案审查。

据悉,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向区人大常委会共报送2021年以来制发的文件目录690件(其中区法院519件、区检察院171件),区人大监察和法制委从目录核查入手,通过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和上位规范性文件,并与有关制定文件机关沟通联系,初步筛选出可能需要补报的疑似规范性文件14件,并列出目录清单,函告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提供纸质文件再次进行核查,最终认定需补报备案的规范性文件2件。“两院”积极配合,及时按要求报备,区人大监察和法制委严格按程序予以审查备案。 

大足区人大在专项审查中发现,有的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制定程序还不够规范,有的对规范性文件的认定能力还不足,对规范性文件报备意识还不够强。针对这些问题,大足区人大监察和法制委将开展专题培训和一对一指导,分别建立制度予以规范。

大足区人大常委会本月将听取和审议关于2022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情况的报告。(通讯员 冉建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