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产品“入网”平台首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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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直播带货成为新消费业态,在给消费者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消费风险。产品质量低劣、虚假宣传、售后服务不到位等问题突出,特别是在农村地区,更是“泥沙俱下”“良莠不齐”。如何规范农产品直播带货,加强网络诚信建设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在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市人大代表、涪陵区荔枝街道方坪村党支部书记项虹燕建议,推行产品“入网”平台首检制度,明确直播带货销售的农特产品资质。

  “由于农特产品多具有季节性、地域性强等特点,而且大多为农户私人散种散养,生产经营条件有限,多数农户未能开展规模化、标准化生产,导致难以实现稳定优质的货源渠道,大多只能由农户在当地自产自销。”项虹燕说。

  另一方面,由于农村电商带货主播人员结构复杂,导致部分主播在直播过程中屡屡触碰道德红线,肆意诱导消费者购买产品,致使农村电商直播带货领域“三俗”充斥网络、虚假夸大宣传成风、售后服务难以保障。同时,不少带货主播既是实际经营者又是代言人,为谋取个人利益不惜触碰法律底线,通过“刷单”“刷评论”等方式制造热销假象。

  “直播带货模式新、主体多、流量大、频次高、法律关系复杂、监管难度大,多个部门具有行业监管职责,相互推诿、扯皮的事时有发生,存在多龙治水的弊端。同时,一些直播平台刻意避开监管,外加直播主体行为界定不清晰,增加了维权和监管难度。”项虹燕说。

  项虹燕建议,相关部门应对相关从业者、市场主体开展“点对点”式指导和培训服务,开展支持直播带货行业发展专项行动,搭建适合农村地区直播带货需求的产品供应链体系。

  同时,建议推行产品“入网”平台首检制度,明确直播带货销售的农特产品资质,并指导平台、商家建立高效的用户反馈机制和售后服务机制。要制定针对消费扶贫、农特产品等领域带货专业人才、团队培养方案,并积极协助本地直播平台引入现代化管理机制。相关部门要联合制定规范农村地区直播带货的法规细则,明确各级职责任务、划定责任环节,搭建联合监管执法平台,建立不同部门间信息互通共享平台。(首席记者 陈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