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标率100% 嘉陵江流域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可“放心喝”
审议现场 首席记者 张双山 摄
本报讯 嘉陵江是长江流域面积最大的支流,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任重道远。12月12日下午,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嘉陵江流域水生态环境协同保护的决定》实施情况的报告。
今年1月1日起,《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嘉陵江流域水生态环境协同保护的决定》(以下简称“重庆决定”)和《四川省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同步施行。10个月后,川渝两省市人大常委会联合开展了嘉陵江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
通过执法检查发现,“重庆决定”实施以来,全市上下进一步压紧压实嘉陵江流域水生态环境共建共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相关区县和市级有关部门层层部署、一体贯彻,公、检、法协同发力,协同保护机制逐步建立、日趋完善,流域水环境质量持续稳定向好。今年1-10月,嘉陵江干流重庆段水质保持为优,3个国控断面和1个市控断面水质均达到Ⅱ类,流域内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我市高度重视嘉陵江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建立完善共商共建制度,探索区域协同规划,协同加强准入管理,推进标准协同机制,推进信息共享机制,推进流域横向补偿机制,协同保护机制不断健全。同时,我市强化禁捕跨区域协作,强化生态缓冲带划定管理,强化生态流量联合调度,强化环境执法应急联动,协同保护措施不断优化。
报告还指出,嘉陵江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是一项系统性工作,涉及点多、面广、线长,部门与部门、流域与区域、区域与区域之间大部分还停留在单项工作或各自领域范围内,未能从生态系统整体性和流域系统性出发进行统筹考虑、整体推进,在资金、项目等资源整合上,仍存在一定差距。因此,法规宣传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法定职责有待进一步落实。
川渝协同机制也有待进一步完善,一是横向补偿机制亟待突破,二是环境信息共享机制不够健全,三是联合执法机制有待深化完善。检查发现,一些部门的联合执法在协作程序、方式等方面不够细化,实施、评估、监督机制不完善,存在执行难的问题,尤其是在涉案行为的管辖、跨界执法人员资格、证据的收集和认定、案件材料的移送、地方性法规的适用等实际操作层面的问题仍需进一步明确。
报告称,目前,嘉陵江干流重庆段水质保持为优,但少数支流水环境承载能力已达上限,汛期、枯水期或极端天气污染物输入风险加大,水质不易保持稳定达标,水质有待进一步提升。
对此,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建议,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进一步压紧压实主体责任,进一步推进生态保护修复,进一步深化跨界污染协同治理,进一步优化完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首席记者 张双山 记者 宋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