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县:让涉案未成年人“无痕”回归

本报讯 近日,在巫溪县人大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巫溪县人民法院对一名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进行了犯罪记录封存。据悉,这是我市目前发出的首份《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通知书》。

  “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被人民法院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包括免于刑事处罚的,这些未成年人档案应当按照实施办法的规定予以封存,可以更好帮助未成年人‘无痕’回归社会。”巫溪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黎勇介绍。

  今年以来,巫溪县人大常委会采取随机查看、查阅资料、现场询问、听取汇报等方式,调研并督促落实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做好未成人保护工作,功在当代,利在千秋。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重庆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强化工作举措,着力构建全社会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良好局面。”巫溪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家群在调研时表示。

  巫溪县各部门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方针,切实履行职责,密切配合联动,形成了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据了解,县人民检察院为14名未成年被害人争取司法救助金17.3万元,为3名未成年儿童落实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政策,为7名监护缺失儿童指定监护权,并对1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开展心理疏导,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14份,发出督促监护令7份。同时,县政府抓好兜底保障,建立县乡村三级关爱体系;县教委全力抓好学校治理,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安全教育工作机制;县共青团加强青少年之家建设,青少年维权岗创建等工作扎实有效等。

  “为涉诉未成年人能有温馨舒适的应诉环境,我们还建成家事审判、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建立了‘从法家庭教育工作室’和‘小公民法律课堂’,借助市县人大代表的专业力量,定期开展家庭教育专题指导和法治宣讲,进入中小学开展专题活动12余次,今年发出全县首份家庭教育指导令,引导未成年人父母‘依法带娃’。”巫溪县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2019年以来,巫溪县人民法院严惩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罪犯26人,妥善化解涉未成年人的民事案件3650件。

  下一步,巫溪县人大常委会将继续发挥监督作用,督促各部门加强宣传教育,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关心爱护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积极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健全帮教网络,减少和防范未成年人犯罪。(记者 周晏如 通讯员 孙文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