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开展长江保护法执法检查
本报讯 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9月7日至8日,市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前往涪陵区、江津区开展长江保护法执法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深入涪陵榨菜集团华龙榨菜厂、涪陵区环境应急分中心、涪陵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江津区德感街道长冲渔场、璧南河流域、长江河道支坪花铺河段、几江污水处理厂等进行实地检查,并分别召开座谈会听取了涪陵区、江津区政府关于贯彻长江保护法有关情况的汇报,区级相关部门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有关情况的补充汇报,市、区、乡镇三级人大代表和一线执法人员、企业代表的意见建议。
检查组强调,要始终坚持把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穿长江保护工作的全过程,进一步加强法律的学习宣传,营造长江保护的浓厚氛围;要进一步对照长江保护法的规定,压实压紧区县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责任,形成分工明确、权责明晰、协同互助的长江保护工作格局,用法律破解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热点难点问题;要进一步深化对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创新的认识,加快推进长江保护治理体系建设,提升治理能力,持续推进执法能力规范化、装备现代化、队伍专业化、管理制度化,进一步补齐执法能力短板,提高执法的精准性和专业化水平。(记者 宋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