扛起长江大保护责任
南岸区人大代表 孙永红
“长江保护法的实施,对于基层人大工作者最大的感受就是履职更有底气,在鱼类生态资源保护和水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工作有法可依了。”这是前不久,我参加市人大组织的长江保护法执法检查有关会议时作的发言。
作为会上唯一一名来自基层的人大代表,我的发言得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沈跃跃的赞扬:“ 基层代表结合实际工作,以问题为导向,提出的问题、建议都非常中肯,来自基层一线的呼声,体现了人大代表的责任与担当。”
我曾在南岸区人大城环委工作11年,对城市建设和环境保护颇有经验和心得。到广阳镇人大工作后,我了解到,广阳镇地处广阳湾智创生态城的核心区,与广阳岛东岛头隔江相望,是南岸区长江岸线最长的镇,长江广阳段全长12.69公里(长江右岸约占全区江岸线的五分之一)。其中,广阳镇一人码头至喻家沱码头约10公里范围内是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区,在“十年禁捕”期间,禁止一切捕捞行为,监管工作量大面广、任务重。
长江保护法实施一年多,生态环境是否有改善?水质是否越来越好?制度规定是否贯彻到位?这些成为了我心中的疑问。于是,我主动参与执法检查、实地考察,联合镇农业中心、规建环办开展调研活动,通过各种工作渠道,详细了解广阳镇长江岸线治理、码头治理、污水处理厂运行等方面工作情况。
自有船舶上岸、码头治理、污水治理等都切实加大了对长江鱼类资源的保护,增强了长江水体的自净能力,改善了该河段的生态环境。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法律宣传还不够;法律的条款比较宏观,执行时的可操作性不强;监管手段比较落后,存在漏点、盲区等等。
通过调研,我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逐一梳理,并召集相关科室进行座谈,提出了意见建议,拟定了一篇参考性材料。
8月15日,在市人大组织的长江保护法执法检查有关会议上,我将最基层的实际情况和发现的问题、提出的意见,进行了报告、反馈,为长江保护法执法检查工作提供参考。
我将立足本职工作,充分发挥代表监督作用,为助力长江大保护尽到应尽的责任,同时发动更多人大代表和群众当好长江保护法“宣传员”,成为生态环境保护名副其实的参与者、监督者。 (通讯员 付鹰 任禹融 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