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启动乡村振兴促进法执法检查
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将对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7月15日,执法检查组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执法检查组组长刘强在会上强调,以高质量执法检查成效助力全市乡村振兴。
会议通报了执法检查组前期准备工作情况,听取了市农业农村委、市乡村振兴局、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和单位贯彻实施乡村振兴促进法情况的汇报。
执法检查组将前往万州、九龙坡、长寿、南川、梁平、忠县、石柱7个区县开展实地调研。同时,委托黔江、南岸、渝北、綦江、铜梁、巫山6个区县人大常委会对本行政区域内乡村振兴促进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刘强指出,执法检查组和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各区县人大常委会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部署,把开展执法检查作为拥护“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作为对全市乡村振兴成效的一次全面“体检”,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乡村振兴各项工作。
刘强表示,要聚焦执法检查重点,紧扣乡村振兴促进法关于特色产业发展、人才队伍建设、文化建设、生态环境保护、乡村善治和城乡融合发展等法律责任的落实情况,开展全方位、全覆盖执法检查,找准法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提出针对性强的对策建议。
刘强强调,要以此次执法检查为契机,统筹抓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关于乡村振兴决策部署的宣传宣讲,抓好市委和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关于“三农”工作要求的宣传解释,积极营造执法检查的良好舆论氛围。要凝聚工作合力,精心组织实施,强化执法检查组、政府职能部门和相关区县的协作配合,按时提交执法检查报告,以高质量执法检查成效助力全市乡村振兴。(记者 周晏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