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断完善制度体系,实现和保证人民民主(三) - 重庆人大网

不断完善制度体系,实现和保证人民民主(三)

创新监督方式方法

  完善监督制度

  第一,党中央提出要健全对“一府一委两院”监督制度。在党中央统一部署下,2020年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首次听取和审议国家监察委员会关于追逃追赃的专项工作报告。这是人大依法对监察机关开展监督的重要探索。相关工作正全面展开。

  第二,完善预算审查监督机制,修改预算法,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出台一系列改革措施,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包括:建立预算审查前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的机制,改进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机制,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以及推进地方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工作等,建立健全与预算监督工作相关的工作机制,拓宽代表和公众对预算审查工作的参与。特别是,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随着2021年10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首次听取和审议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实现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主要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全覆盖。

  第三,健全完善执法检查工作的组织方式和工作机制,形成包括选题、组织、报告、审议、推动改进工作、督促整改落实等6个环节的完整工作体系,形成了对法律实施情况的“全链条”监督工作流程,并不断完善。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担任执法检查组组长,带队赴地方开展实地检查工作,并在常委会会议上作执法检查报告,主持联组会议,开展专题询问。

  第四,改进和完善专题询问工作,研究制定关于改进完善专题询问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务院领导同志及各部委负责同志、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200多人次到常委会参加会议、听取意见、回答询问,进一步发挥了人大专题询问的独特作用。(来源:“行政管理改革”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