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不文明行为说“不”底气更足

向不文明行为说“不”底气更足

市人大代表热议《重庆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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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声喧哗、闯红灯、浪费食物……”对于这些时有发生的不文明行为,如何从地方立法的层面加强治理和规范。1月24日,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各代表团审议了《重庆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文明行为的养成也成了代表们讨论的热点。

  培育文明行为

  既要自律又要他律

  在市人大代表、市工商联(总商会)副会长彭学平看来,文明是城市进步的标志,是城市发展的灵魂。

  “培养文明行为意识,既要注重引导市民自律,也要注重他律。让市民养成文明习惯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这不仅需要软引导,更需要硬约束。文明社会的形成、成长和成熟,从本质上离不开规则和制度的支持。”彭学平认为,除了加强宣传教育引导,还需要有相应的制度作为保障,通过条例规范市民的行为。

  彭学平说,公众文明习惯的养成、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既需要正面提倡、悉心引导,也需要对一些不文明行为进行必要的规制、适度的惩戒。倡导与惩戒双管齐下,文明行为促进才会有“双保险”。通过立法,向不文明行为说“不”的底气更足、效果更佳,必将有利于提高公民文明素质、促进文明行为、引领文明风尚。

  彭学平说,文明行为与社会生活息息相关,具有鲜明的时代特点和城市特色,随着新时代日新月异的发展而不断面临新课题新要求,加强对文明行为的引导和规范,是全社会的共同追求、共同责任。

  她认为,通过立法来完善文明行为促进工作制度和长效机制,既能固化重庆多年来文明城市建设的宝贵经验和丰富成果,也为新形势下提升文明城市品质、促进全市精神文明建设提供了更加有力的支撑。

  让法条入脑入心

  让文明如影随形

  市人大代表、合川区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钟小容表示,条例将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经验上升为地方法规,为文明行为促进工作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也将增强人民群众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自觉性,有利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最根本利益。

  钟小容说,条例草案中提到,在公共场合着装得体,举止文明,不高声喧哗,不说粗话脏话;等候服务依次排队,上下楼梯靠右通行,乘坐电梯先下后上;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靠右走人行道或者过街设施,不闯红灯,不跨越隔离设施;驾驶车辆礼让行人;爱护英雄烈士以及历史文化人物纪念设施……

  在钟小容看来,条例草案中的条款直击痛点纠治不文明陋习,体现了文明向上的积极态度。

  乱扔垃圾、随地吐痰等,在一些人眼中只是不起眼的小事。但钟小容却认为不文明行为会给生态环境造成严重损害,比如生活垃圾已经成为环境难以承受之重。

  “既然每个人都是生态环境的享有者,那么每个人都应该成为生态环境的保护者和监督员。”她认为,条例的出台有助于人们树立环保意识,自觉摒弃不文明陋习,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让点点滴滴的文明行为汇聚起环境保护的磅礴力量。

  “文明不能只停留在文本条款上,更应体现在每个人的一言一行之中。”钟小容表示,要让每个人都成为文明行为的践行者、不文明行为的监督者,进而让法治观念入脑入心,让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融入生活日常。

  文明行为养成

  需要各方参与社会共治

  在审议条例草案时,市人大代表、九龙坡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文明指导办公室副主任陈会兰在文本上作了很多标注、勾画,对于这部条例从起草到审议,陈会兰一直在关注,也有很多话想说。

  陈会兰曾在社区工作了十多年,在她看来,文明行为的含义和范围十分宽泛,涉及生活的方方面面。

  “一部地方性法规不可能规范人的所有相关行为,只能将当前群众反映最为强烈的不文明行为作为重点,在法规中体现。”陈会兰认为,文明行为需要各方参与,社会共治。

  之前九龙坡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开展过一次意见征集,征求市民在精神文明方面的建议。陈会兰说,在这些建议中,有相当部分谈到高空抛物的问题。所以,在她看来,条例草案回应了群众关切,对于群众呼声较高的事项都有所体现,比如:高空抛物、文明养犬、文明用餐、网络文明、诚实守信等等。

  “作为一名基层工作人员,条例通过后,我们将组织好宣传,让人们知道哪些是不文明行为,引导大家自律。”陈会兰表示。

  形成拉动全民素质

  提升的有力抓手

  “在法治社会建设大背景下,我很赞同制定该条例。通过立法不仅能促进全民基本素质提升,同时也是文明社会发展的重要法治保障。”市人大代表、綦江区新盛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朱小利表示。

  朱小利说,她一直关注着条例草案的每一次审议,也提出了不少建议,特别是在文明用餐方面,对讲究餐桌礼仪,提倡使用公筷公勺,建立健全制止餐饮浪费工作机制等,她表示非常赞同。

  她认为,无论是在单位还是在餐馆用餐,都应提倡节约、杜绝浪费,除张贴宣传图片、标语外,还可主动引导适当点餐、打包等,而条例的制定,更是为这些行为的推广作了有力支撑。

  她称,条例通过后,她也将会对条例进行积极宣传。“首先,街道将带头组织学习,每一位干部职工要以身作则,从单位内部做起,起好带头示范作用。”朱小利说,同时,也会利用“新盛街道老年文化课堂”对条例进行宣传。

  此外,校园法治宣传教育也是朱小利认为必须关注的一点,她建议,可以在校内开展“身边的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文明行为同促进”等相关活动宣传条例,同时,鼓励家长在日常生活中与孩子共同养成文明习惯。

  在潜移默化中

  逐步推进文明程度

  “条例草案涵盖面广,操作性强,将大大提升老百姓的文明素养。”市人大代表、潼南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党组书记、主任唐凡云认为,培育文明行为是精神文明创建的重要内容,通过立法将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经验上升为地方性法规,为文明行为促进工作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有利于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唐凡云看来,很有必要对游客在旅游过程中的行为进行规范。

  “不违规攀爬,不违规采摘……这些都是很多景区的明文规定,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却有难度。”唐凡云说,下一步,潼南区文旅委将集中招募志愿者,针对不“文明旅游”“文明观赏”等进行劝导。

  “文明社会的建立需要每一个市民自觉提高文明素养。比如,现在倡导垃圾分类,就需要大家自觉遵守执行。”唐凡云说,条例也将会潜移默化地改变市民的生活,促进城市的文明程度。

  唐凡云还表示,条例通过后,潼南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也会利用张贴海报、发放手册、集中宣讲等方式在企业、景区、文化体育场所广泛开展宣传,进一步凝聚社会共识。(首席记者 陈敏 记者 宋婷婷 陈越 曾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