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环保问责”的“探照灯”无处不在
让“环保问责”的“探照灯”无处不在
■ 杨维兵
轰轰烈烈的环保督察已开展三年多时间了,这项督察活动,自第一批开始就以“严格、不留情面”而获得了网上网下很多人的点赞。“上不封顶、下不保底”的问责惩罚让很多官员比较紧张。但在严厉的问责风暴面前,也有个别地方的少数领导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心存侥幸,置环保法律法规于不顾,在整改过程中敷衍了事、欺上瞒下。近期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曝光的一些案件就是这方面典型。
虚假整改、敷衍整改表面看是污染企业在弄虚作假,欺骗环保督察组,实质是地方政府的少数领导干部缺少担当与作为,贯彻落实环保法律法规不力,支持和纵容污染企业,不排除还存在非法利益链条的可能。
多年的实践证明,我们的党、我们的国家,只要下决心抓一件事,肯定不会是一阵风。就像环保督察,虽然一轮二轮结束了,但今年又开展了“环保督察回头看”。随着时间的推移,完全可能设置长期的举报和查处平台。因此,地方政府在环境保护方面千万不要有侥幸心理。
环保督察是党中央、国务院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在推进过程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构建起全天候多角度的监督体系,建立有奖举报机制,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发现环保问题、举报违法行为的积极性,让“环保问责”的“探照灯”无处不在,让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无处藏身。面对严厉的环保督察,各级领导干部必须牢固树立正确的生态观、发展观、政绩观,带头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彻底摒弃传统粗放增长方式的思维惯性和路径依赖,把绿色发展理念转化为作决策、抓工作、促发展的具体行动,将保护环境和生态文明建设内化为全体干部群众的自觉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