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建议出台制度强化工作职责 让“小”组长发挥社区服务“大”作用
代表建议出台制度强化工作职责
让“小”组长发挥社区服务“大”作用
“王代表,你对县民政局办理建议的结果满意吗?”
“满意,满意,我提的这条建议得到了很好的落实。”
这是近日云阳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赵勇在督办代表建议座谈会上同代表交流时的对话。
在今年1月举行的云阳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上,县人大代表共提出建议156件。其中,《关于强化居民小组长工作职责的建议》等6件被确定为重点督办建议,由县人大常委会领导督办。
代表提出“金点子”
2017年8月,县人大代表王平在走访群众时了解到,部分老旧的单体居民楼没有物业公司进行管理,公共卫生状况不佳。虽然这些老旧小区或楼栋设有居民小组长或楼长,但起到的作用有限,部分小区和楼栋“脏乱差”现象仍然突出。
王平多次邀请辖区的县人大代表一同走访调研,全方位掌握了解存在的问题以及原因。
今年1月,在云阳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上,王平等三名代表提出了《关于强化居民小组长工作职责的建议》,希望县政府及有关部门结合云阳实际,尽快出台相关制度,进一步强化居民小组长的工作职责,使其更好地服务于社区管理和发展。
部门办理“有方子”
3月26日,云阳县民政局收到这条建议后,立即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如何办理落实好此条建议,并初步制定了工作方案。
据悉,为扎实推进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该县民政局强化办理责任,将责任落实到领导、科室、具体承办人,实行“定责任、定时间、定标准、定质量”“包调研办理、包工作落实、包征求意见、包代表满意”的“四定四包”责任制。
随后,该县民政局加强了与人大代表的沟通联系,深入了解代表的想法,共同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还派出专项工作小组,先后三次到居民小组开展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建议,拟定了村(居)民小组长十条工作职责(征求意见稿),旨在进一步调动村(居)民小组长工作的积极性。
目前,征求意见稿正在进一步细化完善。
人大督办“有法子”
“在今年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上,代表共提出156件建议,我们采取了‘常委会领导重点督办、常委会委员分片督办、各专工委对口督办’的方式,参与部门办理全过程,持续跟踪督办问效,让建议办理落到实处。”云阳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赵勇说。
据了解,该县人大常委会印发了《关于加强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督办工作的通知》,要求每名县人大常委会领导重点督办1件代表建议。同时,该县人大常委会还将组织调查组,通过实地查看、暗访群众、走访代表、电话抽查等方式,每月对各承办单位办理建议进度及效果情况进行调查并通报。
“7月底,我们将专题听取建议办理工作情况报告,并对承办单位的办理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同时还将把测评结果作为民主法治建设考核的主要内容。”赵勇说。记者 陈敏 通讯员 郎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