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垫江采取“5+X”模式
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垫江采取“5+X”模式
本报讯 “通过!”7月11日,垫江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3次主任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的意见》。
该意见规定,凡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命、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均需参加县人大常委会组织的任前法律知识考试。
该意见是垫江县人大常委会为了进一步增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进一步促进国家工作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制定的,最大的亮点是对拟任命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内容分职务岗位进行了分类细化——采取“5+X”模式。“5”即5部法律,包括宪法、组织法、监督法、监察法和民法总则;“X”即按照任职岗位需求,从刑法、教育法、重庆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93部专业法律法规中选取的3部。
法律知识考试采用电子答题系统,根据拟任命人员职务的不同,由系统动态生成考试试卷。答题结束后,系统自动阅卷并显示考试成绩。
在此之前,该县人大常委会组织的任命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并未对考试内容进行分类细化,所有参考人员均采用统一试卷,考试内容仅涵盖宪法、选举法、组织法等法律法规,没有涉及任职岗位实际需求的“专业性”法律法规。
垫江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易大斌认为,将专业法律法规纳入任命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内容,有利于增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法治观念和法治思维,提高他们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和依法办事的能力。
该意见还对考试形式、考试时间和结果运用等进行了详细规定,凡考试不合格或者无故不参加考试的,提请单位应当撤回提请任命。 瞿强 黄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