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40周年

 

改革开放40周年

 

2018年1月31日下午,由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选举出的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向宪法庄严宣誓。

市民踊跃报名参加市人大常委会举行的立法听证会。

市人大代表深入基层收集社情民意。

公民旁听市人大常委会会议。

2014年12月26日,在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企业发展法制环境评议整改情况进行投票测评。 

    精彩难忘的瞬间、铿锵有力的声音,一张张照片定格改革开放40年来重庆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职的经典时刻;一段段话语记录着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推动地方民主法治建设的坚实步伐。
    让我们透过这些,回顾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走过的点点滴滴,并把它们化作继续前行的动力。
    声音
    要坚持领导我们事业的核心力量是中国共产党,指导我们思想的理论基础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这就是思想战线上的主。现在和将来的中国,在思想领域里占主导地位的应当也只能是这样。在这个重大问题上决不能含糊。
    ——1982年9月5日,四川省重庆市八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丁长河在四川省重庆市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的讲话


    人大的工作基础是人大代表,我们也必须直接依靠人大代表,通过人大代表联系广大人民群众,了解群众的生产、生活、思想情绪,甚至群众的呼声。这样就可以把眼界打开,真正把国家大事管起来,把群众的疾苦、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摆出来,实事求是地给予解决。
    ——1982年10月16日,四川省重庆市九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孙先余在四川省重庆市区、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座谈会结束时的讲话


    宪法规定“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这就明确告诉我们,人民是通过人大和人大常委会来行使管理国家权力的。坚持依法行使各项职权,是党和人民交给我们的重要职责,是时代赋予我们的光荣使命。对此,我们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敢于当仁不让、理直气壮地依法行使各项职权。
    ——1984年9月10日,四川省重庆市十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文澄在四川省重庆市委第一次人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要切实担负起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责,在经济建设、改革开放中发挥积极作用,推动民主与法制建设向前发展。要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地方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没有现成的模式可供借鉴,宪法法律对于人大行使职权,有的只作了原则规定,在很多方面要去探索、开拓,不断积累,不断前进。
    ——1994年11月23日,四川省重庆市十一届、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于汉卿在四川省重庆市委第四次人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要根据我市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现状,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进程,改革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矛盾,深入地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并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制定重庆市的地方立法规划和近期立法计划。使立法规划和计划体现改革与立法同步,地方立法与保障国家法律实施同步,体现重庆特色。
    ——1997年10月22日,重庆市一届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云龙在重庆市人大机关干部会议上的讲话


    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重要组织形式,要坚持和完善这一根本政治制度,支持和保证人大依法履行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经过法定程序,把党的主张变成国家意志,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并对他们进行监督,使国家机关按照人民意志行使职权,使人民的利益得到充分实现。要不断探索实现好、维护好人民民主的有效途径和方法,把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落到实处。
    ——2001年12月4日,重庆市二届人大常委会主任黄镇东在重庆市纪念现行宪法颁布施行2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并首次提出了“弘扬法治精神”的重要命题,丰富了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内涵。人大作为立法机关,在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中肩负重要使命。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加强对法律实施的监督,为实现重庆科学发展、和谐发展提供法制保障。
    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关键在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而这首要的是发挥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作用。市人大常委会要认真履行各项职权,在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以及加强宪法和法律的实施,完善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方面勇于实践和探索,不断提高依法履职水平,使全市人民更多地分享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成果。
    ——2007年11月23日,重庆市二届人大常委会主任汪洋在重庆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34次会议上的讲话


    我觉得人大工作和其他工作一样,也有自己的规律可以探循。只要我们深入进去,认真地思考,认真地研究,问题就能得到解决,人大就可以有所作为。比如:一些区县人大出台了县人大常委会与“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工作联系办法、县人大常委会对驻县直管部门监督办法,在“会干事”方面正探索出路子。
    ——2008年6月19日,重庆市三届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光国在全市区县(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座谈会、办公室工作座谈会、新闻宣传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各级人大代表和人大工作者要增强政治意识、严明政治纪律,自觉用中央决定精神统一思想和行动,以坚强的党性赢得这一政治考验。要始终坚持把加强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自觉维护市委领导核心权威和几大班子的团结统一,坚决贯彻落实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
    ——2012年3月15日,重庆市三届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存根在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各工作部门负责人会议上的讲话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就是要把思想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责任摆进去,做到真正学进去、积极讲出来、扎实做起来。要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始终坚持重大事项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度,自觉接受、坚决执行党委决定,确保党委意图实现;要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和“四个扎实”要求,把人大工作放到地方改革发展稳定的工作大局中去思考、去谋划、去推动,自觉在大局下想问题、干事情,找准依法履职与中心工作的结合点和切入点,更好地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要认真学习研究,全面、完整、准确领会和落实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将其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2018年10月15日,重庆市四届、五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轩在全市区县(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座谈会上的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