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轩:全力推动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新发展

  

张轩在民营企业发展法治环境工作情况汇报会上指出

全力推动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新发展

市人大常委会民营企业发展法治环境工作情况汇报会会场  记者 杨波 摄

    本报讯  3月28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民营企业发展法治环境工作情况汇报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轩出席会议并讲话。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学普、沈金强、张定宇、王越,秘书长龙华出席会议,副市长李明清汇报了我市民营企业发展法治环境工作情况。

  据了解,今年,市、区县人大常委会上下联动,对我市民营企业发展法治环境开展工作评议。市人大常委会成立了7个调研组,以座谈、走访、问卷调查等方式,深入查找问题,研究对策。

  张轩指出,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民营经济发展的有关话题成为代表和委员们密切关注的热点。3月10日,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福建代表团审议时强调,落实鼓励引导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为各类所有制企业营造公平、透明、法治的发展环境。近年来,我市着力为民营经济发展打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高效透明的政务环境、平等竞争的市场环境、安商亲商的社会环境,取得了一定成绩。

  张轩强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持续发展民营经济,既靠政策,更靠法治。对广大企业而言,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办事,法治环境良好,竞争秩序公平,就是企业的发展资源,能激活企业的发展动力。为民营企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消除市场壁垒、维护市场秩序、保护知识产权、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建立亲清政商关系等,都需要密织法律之网、强化法治之力。

  张轩强调,要进一步树牢平等保护、公平监管、公正执法的理念,不断提升监管和执法效能,创新监管方式,依法执法、审慎执法、精准执法,主动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让民营企业在更加平等、更加公正的舞台上施展才华、大显身手。要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全市统一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强化民营企业家信用宣传,注重帮助民营企业加强企业员工诚信建设,营造诚信守法为荣、失信违法为耻的社会氛围。要强化相关法律的普及,普法宣传的方式要接地气,让受众喜闻乐见;普法宣传的内容要更具针对性,着力增强企业管理者和企业职工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维权的意识。

  张轩要求,市、区县人大常委会在开展工作评议中,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引领的统一,在精准、精细上下功夫,抓细抓实,积沙成塔,以本次工作评议为契机,全力推动我市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新发展。(记者 陈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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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制度”维护民企合法权益

  本报讯 3月28日,记者从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的民营企业发展法治环境工作情况汇报会上了解到,2018年,全市新登记民营经济市场主体40.4万户,累计达到244.8万户;民营经济増加值占全市GDP比重达50.8%,对全市经济增长贡献率达50.7%,是全市经济的重要支撑。

  在具体工作中,我市加大政策保障力度,出台实施“银行业支持实体经济发展20条”“涉企减负30条”“制造业降本36条”等政策措施,制定落实民营经济“2+N”扶持政策,全面清理、评估、优化已出台涉企政策,建立涉企政策第三方评估和动态调整机制。同时,在审查清理涉企文件方面,清理现行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审查、清理文件2154件。2018年以来,全市已废止涉企规范性文件353件、修改52件,坚决破除制约民企发展的“卷帘门”“玻璃门”“旋转门”,扫清民企发展的制度障碍。

  为突出优质高效服务,加速形成民企发展良好氛围,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新出台的43项减税优惠政策,全年减税70余亿元。“全渝通办”初步实现市、区县、乡镇同类的审批服务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型完全一致,“网上办”事项占比超过80%,平台办件量累计超过2000万件。

  “目前,我市民营企业发展法治环境还存在企业经营管理者法治意识不够强,清理不利于民营企业发展的相关规章、规范性文件力度还需加大,政府职能转变还不够到位,针对民营企业的执法仍需进一步规范,开展民营企业法治宣传实效与预期相比还有差距等问题。”市政府表示,为维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将不断完善涉企行政立法体系,积极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同时,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完善涉及民营企业行政执法的权责清单,明确执法主体、执法程序、执法事项范围;深化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处罚标准,坚决反对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违纪违法行为,坚决杜绝随意检查、多重检查等执法歧视行为,切实防止对民营企业采取“一刀切”等简单粗暴执法,做到平等对待、规范执法、依法保护。(记者 陈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