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寿人大首次决定政府重大事项
长寿人大首次决定政府重大事项
“20项重大项目获全票通过。”3月26日,长寿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2019年长寿区政府实施的20项重大项目。这是该区人大常委会首次对区政府实施的重大项目进行审议决定,其背后,更是一次落实中央、市委以及区委《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实施意见》的民主法治实践。
一次“票选”审议
重大改革举措、重大民生工程、重大建设项目和重点城镇建设(简称“四重”),是区域发展的重点,是涉及群众普遍利益的关键。根据中央、市委和区委文件精神及全国人大、市人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去年底,该区人大常委会修订了《区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办法》,增加了讨论决定“四重”的相关内容。
为此,在制定本次工作方案时,明确了讨论决定“四重”的工作职责、“四重”范围认定和操作程序,细化了讨论决定的方式,综合运用了无记名投票和电子表决形式。即:在表决重大项目的决定前,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分组审议时先进行一次无记名投票审议,按照赞成或不赞成对进入表决的项目进行了“票选”审议,不赞成票超过50%的项目不纳入表决。
“这给予了常委会组成人员足够的审议空间,充分保障民主权利,考验的是人大决定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区人大常委会委员聂小平对这种综合表决方式感到满意。
一个新纳项目
“开行城区到八颗、新市街道的城市公交路线”,是此次常委会表决通过的一项重大民生事项。然而,这一事项最开始并不在表决的“四重”初选名单上。
“进入表决的‘四重’项目可谓经过了‘千锤百炼’。”区发改委主任蒋发平介绍,区政府在提请审议前,对项目实施的可行性、必要性进行了分析评估,广泛征求了有关方面意见,仅与区人大常委会的协商会就召开了4次,分别增减了1个项目。
在确定初选项目后,由区人大专门委员会、区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部门组成调研组,深入政府相关部门、项目业主单位、资金来源单位、项目受益单位等逐项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形成调研报告供常委会审议表决作参考。
“增加的的‘开行城区到八颗、新市街道的城市公交路线’这一项目,就是在年初的调研中不少代表、群众的强烈反映和要求,得到区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和采纳。”蒋发平说。
一项明确决定
“区政府要在7月和年底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项目实施情况,区人大有关专委会、区人大常委会相关工委(室)要加强本决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作出了表决通过的实施重大项目的决定。
决定要求,要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表决通过的“四重”项目重点保障,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落实责任主体,严把进度关、质量关;将区委研究同意的“四重”清单主要内容写入区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计划,细化人大跟踪监督主体和内容,按照联系分工,既对项目实施过程开展监督,又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助推作用,形成合力推动项目落地。
同时,在下次人代会上,不仅区政府要向大会报告“四重”实施情况,区人大常委会也要向大会报告监督实施情况。“这一决定指向明确,旨在共同推动项目实施顺利、取得实效。”聂小平认为。(特约记者 左娇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