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监督村级财务管理透明了
人大监督村级财务管理透明了
记者 陈敏 通讯员 何峰江
三个月前,丰都县董家镇人大组织了一次视察,20余名县、镇人大代表对此前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并提出建议。日前,根据代表提出的建议,镇政府进一步修改完善了相关制度,让村级财务管理更规范。
代表视察找问题
“今年初,国家审计署对董家镇村级财务管理进行了全覆盖审计,发现部分村(居)出纳在财务支出上存在大额取现、公款私存后再开支等问题,严重违反了财务管理规定。”董家镇人大主席何海枫说,为了督促审计查出问题得到全面整改,今年3月,镇人大开展了视察活动,了解相关情况。
“通过视察,发现村级财务管理还存在一定差距。”县人大代表杜淑平说,针对走访发现的问题,代表们建议,要进一步建立完善村级财务管理实施细则,强化村级财务管理,确保农村集体资金与资产安全,而这也引起了镇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
财务管理更规范
对于代表的建议,今年4月,镇政府进一步修改完善了《董家镇村级财务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增设了农村财务代理中心,负责村级财务核算和监督工作,形成了“四管理、一公开、一审计”的村级财务管理模式,董家镇镇长廖成红说。
根据《细则》要求,各村(居)要在每年1月底前完成上年度收支决算和当年收支预算方案的编制工作,形成规范的预(决)算报告,提交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经镇农村财务代理中心审核后,报镇政府批准并备案。
《细则》还强化收支管理,各村(居)严禁以收抵支、坐收坐支,严禁私设小金库,1000元以上的重大支出,必须经村民小组代表会讨论通过后执行,每一笔支出单据严格审批程序,不准越权审批和超限额审批,审批手续不完备的,会计不得入账。
同时,强化财务公开,根据统一设置的表式,按照统一公开内容、公开时间、公开程序、公开形式的原则,次月10日前,逐项逐笔公布上月收支情况;村民小组财务公开时间一般为半年一次。
“《细则》对推动各村(居)财务管理更加规范化、制度化、透明化具有重要意义。”董家镇人大主席何海枫说,这也规范了各村(居)大额取现、公款私存等现象,杜绝了各村(居)财务管理上的违纪现象,压实了监管部门、监管人员、财务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