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贸试验区条例草案起草完成拟于本月底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自贸试验区条例草案起草完成

拟于本月底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本报讯(首席记者张双山)7月2日起,市人大财经委召开多场座谈会,就《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的进一步修改完善,听取相关部门、单位、专家等的意见建议,为条例草案的审议作好准备。

  目前,条例草案已经市司法局审查、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拟于7月底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立法保障自贸区建设

  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于2017年4月1日正式挂牌。两年来,市委、市政府认真落实国务院批准的《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在优化营商环境、扩大开放改善投资、推进贸易转型升级、促进金融创新等方面,大胆进行制度创新、先行先试,取得了较好成效。

  按照国务院有关要求,立法保障自贸试验区建设是地方的重要工作之一。

  为进一步提高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的法治保障水平,落实国家有关自贸试验区建设的新要求,今年,经市委同意,市人大常委会决定由市政府提出议案,在《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试行办法》的基础上,制定《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

  据了解,国务院批准设立的12个自贸试验区中,上海、广东、天津、福建、辽宁、浙江、湖北已经出台地方性法规,陕西、河南已经出台政府规章,四川、海南正在制定地方性法规。

  立法工作稳步推进

  记者在座谈会上了解到,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立法计划,市商委起草了《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送审稿)》,市司法局按照立法程序进行了审查论证。

  市司法局通过前期调研、座谈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广泛收集了自贸试验区内从事投资、贸易、金融等业务的企业代表意见,并多次组织投资、贸易、金融等领域的主管部门和相关领域专家进行专题研究,在条例草案文本基本成熟后组织召开了部门论证会和专家论证会。

  在审查论证阶段,市人大财经委、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提前介入条例草案送审稿的指导工作。审查论证中,共收到意见115条,市司法局会同市商委逐条研究,最后共采纳意见81条,经过反复修改完善,最终形成条例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