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售烟草“100米”不如执法“零距离”

 

禁售烟草“100米”不如执法“零距离”

  张淳艺

  在媒体报道了《校园周边禁售烟草规定形同虚设?》一文后,北京昌平区相关部门及时现场核查并作出反馈,称经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烟草专卖局核查,售烟点与幼儿园距离“均超过100米,符合合理布局规定”。烟草专卖局的测量标准是“步行距离”,而记者测量的直线距离。(7月1日《北京日报》)

  根据《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禁止烟草制品销售者在幼儿园、中小学校、少年宫及其周边100米内销售烟草制品。除了北京,国内其他省市的法规中普遍有“学校周边100米内禁售烟草”的规定。但对于100米的距离该怎么测量,并没有明确界定。

  在此前的报道中,记者使用百度地图软件进行测量,不少烟草销售摊点与周边中小学、幼儿园的直线距离均在100米之内。而相关部门核查时测量的是“步行距离”,需要绕行各种行人过街设施,测量结果均超过100米。

  究竟该使用“直线距离”还是“步行距离”作为测量标准,可以说,各有各的道理。

  “学校周边100米内禁售烟草”的规定,是为了让未成年人远离烟草,其象征意义远大于实际意义。不管是采用“步行距离”,还是“直线距离”测量标准,对于想买烟并且能够买到烟的学生来说,无非是多走几步路而已。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标志。违反规定者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依法给予行政处罚。近年来,全国近20个城市出台地方性控烟法规,并明确了处罚细则。但在现实中,法律法规并未得到有效执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的首个全国性青少年烟草调查报告显示,超八成吸烟者买烟时没有因为未满18岁被拒绝。直到去年7月,全国才出现首例相关执法案例——深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一家向未成年人售卖香烟的商家罚款3万元,执法的孱弱可见一斑。

  让未成年人远离烟草,与其纠结如何测量100米的距离,不如让执法“零距离”。只有加大执法力度,让向未成年人售烟被罚成为常态,才能倒逼烟草经营者提高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主动向未成年人说“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