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两次评价”增强建议办理实效

  

推广“两次评价”增强建议办理实效

  ■蒋元文

  人大代表站在全局和一域的高度,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是依法履行职责的具体体现,人大专工委和“一府一委两院”办理好代表建议,是每年人代会后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推进相关工作的重要手段,对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要提高对建议办理的认识。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行动的自觉,来源于认识的高低。有的由于认识不到位,主动办、自觉办的意识不强,办理时推三阻四,应付了事,从而导致代表建议办理的满意率不高,有的甚至不满意。这是需要特别重视解决的问题。代表建议反映的是一方百姓的诉求和期待,是人民的意愿。办理好代表建议,体现的是对国家根本政治制度的尊重,是对宪法和法律的敬畏,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内容。因此,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化思想认识,增强行动自觉,做到真办、实办,不仅要答复好,而且要落实好。

  其次,要高度重视,见面沟通。领导重视是办好代表建议的关键。经验告诉我们,领导的重视程度与办理质量是成正比的,领导越重视,建议办理的质量就越高。对特别重要的建议,可确定为重点督办建议,由本级党委、人大、政府和“两院”等有关领导重点督办。相关承办部门的领导一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拿到手上抓。要落实专人负责牵头承办工作,明确分工、责任和时限,认真研究建议的内容,提出解决的可行方案和措施,认真组织和实施办理工作。同时,要提高建议承办单位与建议人的见面率,弄清建议的意图、代表的要求,然后有针对性地办理。实践证明,承办单位与代表见面沟通越多,办理的效果就越好,代表的满意率就越高。因此,要加强沟通,真心实意办,要切实解决以宣读和解释文件、把过去工作当成现行做法等“文来文往”的方式办理代表建议,既不沟通,也不办实事的问题。

  第三,要求真务实,跟踪督办。代表建议答复了,并不等于事已经解决,承办单位作出了承诺,但要具体落实还有个过程,这就需要跟踪督促。这是增强办理实效的关键,也是一个老问题。怎么解决建议办理的“最后一公里”?需要建立一种机制,通过机制来推进建议办理落实的常态化、制度化。具体可参考、推广一些地方人大的“两次评价”,即代表建议办理在3个月内、最迟6个月内答复代表,由代表作“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等评价;对承诺事项的落实,在答复后3个月内、最迟6个月内函告代表,由代表再次作出评价,两次评价的情况,作为建议办理是否销号的重要依据;对落实不好的,进行跨年度跟踪督办,直至问题得到解决。这样,就增强了代表建议办理的实效,也能够取得群众满意和代表满意的良好效果,可谓事半功倍。(作者单位:重庆市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