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区人大常委会实地督导河长制落实

 

涪陵区人大常委会实地督导河长制落实

  本报讯 近日,涪陵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盐石溪区级河长于淑萍带队前往同乐乡开展巡河工作,实地督导河长制落实。

  于淑萍一行先后到联合水库、盐石溪沿岸,走访当地农户,了解河流日常管护情况,收集意见建议,对巡河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现场交办。

  督导组强调,同乐乡政府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要坚持河长制,抓好河库保护工作。一是要强化责任落实,继续坚持乡、村两级定期与不定期巡河,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及时发现问题,及早清理整治,确保水质安全达标。二是要强化河岸管理,加强对河库沿岸土地整治工程的监督,规范处理建筑渣土,防止水土流失,确保河岸安全;要加强对沿岸畜牧养殖场的监督管理,防止养殖废物排入河中,禁止河库捕鱼、钓鱼行为,保护河流生态。三是要强化河库水面清漂,坚持定期清漂、时时疏浚,保持河道畅通,防止垃圾污染,持续改善水环境。(张雯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