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一半以上农民加入专业合作社

  

全市一半以上农民加入专业合作社

  本报讯 7月29日下午,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分组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我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情况的报告。

  报告显示,法律施行以来,我市认真宣传贯彻,积极落实扶持措施,加强规范化建设,促进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截至2019年底,全市有农民专业合作社3.56万个,农民成员343.89万户,农民参合率达54%。2019年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收入128.12亿元。

  各级政府部门抓协作、强扶持,优惠政策持续完善。在财政支持方面,2018-2019年,市财政共安排1亿元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今年新增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冷库设施建设,县级以上示范社可获得最高30%的补贴(贫困地区最高50%)。在金融支持方面,29个区县(自治县)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信贷风险补偿资金1.37亿元,19个区县(自治县)落实信贷贴息资金2837万元。在税收支持方面,严格执行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免收农民专业合作社税务登记工本费,落实农业生产、加工、流通、服务等普惠性税收优惠,认真执行农民专业合作社“四项减免政策”。

  同时,执法检查组还发现,农民专业合作社仍处于初级发展阶段,规模不大,产业不强,人才匮乏,抵御风险能力不足。与此同时,法律实施工作还存在困难和问题。

  分组审议时,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政府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做实做细引导工作,鼓励支持农业生产性服务行业发展,加强对金融扶持效果的跟踪,依法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指导和管理,推动农业农村经济健康有序发展。(记者 黄振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