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案比居全国第一

  

我市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办案比居全国第一

  本报讯 7月29日,在重庆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市检察院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情况的报告提请会议审议。报告显示,2019年,我市检察机关适用该制度办理案件比例居全国检察机关第一位。

  2016年9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两高”在重庆等18个城市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2018年刑事诉讼法正式确立该项制度。

  该制度入法后至2019年底,全市检察机关深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面落地实施,共适用该制度办理35601人,适用比例达75.17%。2019年,重庆检察机关适用该制度办理案件比例更是居全国检察机关之首。

  据统计,该制度入法后至2019年底,我市检察机关对轻刑案件,在充分尊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程序选择权的基础上,将简单无争议的案件纳入速裁、简易程序办理。共办理速裁程序案件30137件,占比52.73%,简易程序案件16678件,占比34.85%。审查起诉速裁案件平均耗时约7天,开庭时间约13分钟,绝大多数案件当庭宣判。速裁程序、简易程序、普通程序三位一体适用,办案平均耗时21天。今年上半年,我市速裁程序适用率居全国第一。

  同时,利用智能化平台实现动态监控,定期开展案件专项评查、用好内部把关纠错机制,全市三级院检察委员会、分管检察长、部门负责人通过监督程序共提出改变处理意见60件,调整量刑建议55件,检察官联席会议提出调整建议108件。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新闻媒体及社会监督,开通12309检察服务热线集中受理群众举报,让检察官“自由裁量权”在阳光下行使。(记者 陈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