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人大如何奏响乡村振兴“强音”
乡镇人大如何奏响乡村振兴“强音”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战略部署,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两个一百年”目标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也是做好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乡镇人大作为和广大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如何发挥职能作用,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是必须大胆探索且长期坚持的课题。因此,笔者认为,乡镇人大应积极把履行职能职责植入乡村振兴主战场,善为、有为、会为,用实际行动奏响乡村振兴“强音”。
固本强基“练内功”,提升“善为”能力。欲善其事,先利其器,乡镇人大要想在乡村振兴的大舞台上有所作为,必须深入理解、准确把握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一是强化思想认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既是攻坚战,也是持久战,乡镇人大务必找准定位,把好定律。要紧扣党委政府关于乡村振兴的部署安排,切实把助力乡村振兴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模范带头和传承引路作用,为乡村振兴蓄势赋能;二是强化理论学习。要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市、县以及乡镇的决策部署作为代表的学习和培训的重要内容,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相结合的方式,让代表把握精神要义、做到学以致用,并掀起比、学、赶、超的热潮;三是强化调查研究。聚焦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任务、工作要求和实施路径,结合本地实际,扎实开展调查研究,准确把握“三农”工作实情,找准存在问题、明确主攻方向、完善发展思路,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紧扣大局“勇担当”,增强“有为”成效。实施乡村振兴是党中央作出的战略决策,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乡镇人大必须找准切入口与着力点,把握重点和明确方向,依法行使好选举权、决定权和监督权,通过依法履职和积极作为,为奏响乡村振兴进行曲注入铿锵有力的人大音符,贡献不可替代的人大力量。一是依法行使好选举权。在党的坚强领导下,着力把素质好、能力强、作风实和熟悉“三农”工作的同志,通过法定程序选举为人大代表或推选在乡村振兴的重要岗位,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积聚力量;二是依法行使好决定权。聚焦乡村振兴重点工作,在认真调研究的基础上,及时就农村产业的大升级、生态环境的大保护、农村社会的大进步、乡风文明的大建设等作出决定,及时将党委决策部署通过人大法定程序转化为广大群众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确保资金、资源向乡村振兴聚集,人才、信息向乡村振兴流动;三是依法行使好监督权。紧扣乡村振兴“二十字”总要求,综合运用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工作评议、专题视察、督办代表建议等多种方式,对政府工作及其乡村振兴的重大事项进行跟踪监督,从而达到乡镇人大参与乡村振兴全过程,进一步激活农村发展潜力。
率先垂范“做榜样”,展现“会为”风采。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引导代表主动融入乡村振兴时代大潮,当好“三大员”,为乡村振兴贡献人大智慧和力量。一是当好“宣传员”。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植根于民、联系密切的天然优势,动员人大代表深入群众,广泛开展乡村振兴战略任务、要求以及中央、市、县有关政策部署宣传,引导群众积极投身乡村振兴的生动实践,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二是当好“调研员”。以村(居)人大代表联络点为支撑,组织代表进村庄、走农户、访企业,深入了解人民群众对乡村振兴的所思、所想、所盼,为乡村振兴找到可行路径;三是当好“领航员”。引导代表立足岗位职责,各尽其责、各显其能,争做乡村振兴领头雁、排头兵。(作者单位:秀山县梅江镇人大常委会 姚建国)